圖/獨家報導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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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詠信/在地媒體工作者

基隆市府對七堵焚化灰渣掩埋場不予續約,基隆市民叫好,業者則說是「被逼退」,以該掩埋場過去十五年的「豐功偉業」來看,就算是逼退,也只能說剛好而已。

2000年,基隆垃圾掩埋場面臨飽和,基隆市政府推動「鼓勵民間機

構興建營運一般事業廢棄物(含垃圾焚化灰渣)最終處置場BOO設置計畫」,由永盛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得標,成為台灣第一座BOO(Build興建-Operation營運-Own擁有)的最終處置場。

永盛掩埋場退場 剛好而已

然而位於七堵的永盛掩埋場,原本是在「基隆河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範圍內,2007年經濟部才公告修正,將掩埋場刪除在保護區外,這當然會引發基隆市民的疑慮。按照法規,自來水水量保護區原則上禁止設置垃圾掩埋場,當年市府說基隆非都市區大都是自來水保護區,不得已之下「先設箭再畫靶」,找到掩埋場位置後,再從保護區的範圍中刪除之。

簡言之,永盛掩埋場是基隆市民的「必要之惡」,是基隆市民忍受著環境的合法污染,給予廠商利潤的空間;那麼永盛公司是怎麼回報基隆市民的呢?他「吃碗內看碗外」,大量收受外縣市廢棄物進場掩埋,光是2022年,永盛靠著飛灰清運就得到了各縣市2億5千萬元的標案--不包括基隆。

永盛要賺錢也就算了,但是他居然主張「運基隆市府的垃圾才有每噸200元回饋金,運他縣市的垃圾就不用負回饋金」,這聽在基隆市民耳中,真的是孰可忍,孰不可忍,污染我在擔,錢你在賺,還連回饋金都要省?

廠商賺錢 基隆市民承擔汙染風險

永盛的主張最後被法院打臉,但連回饋金都要省的姿態,已經讓基隆人心寒。尤有甚者,2019年基隆市府到掩埋場現場會勘,發現一堆鋼架,原來是裝台中火力發電場廢觸媒的鋼架,本應連同廢觸媒一同最終掩埋,但是業者因為貪圖鋼鐵仍可用來回收賣錢,違法另將鋼架拆下來供作他用。

這樣的業者,有資格抱怨「被逼退」嗎? 以基隆人的角度,如果非要設置掩埋場不可,那當然是要以基隆的垃圾優先,而對外縣市「以價制量」,才能把有限的掩埋場空間留給後代子孫。

但現在永盛的續約條件是,把基隆市的垃圾比照外縣市收費,那就真的是圈圈叉叉了。要比照外縣市收費,基隆直接付錢給外縣市掩埋場就好了,何必忍氣吞聲,在原自來水保護區的範圍掩埋垃圾?

吃阿財、用阿財、最後再幹譙阿財的掩埋場,真的慢走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