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報導 記者張祥鈺/綜合報導
為提升末期患者身心靈照護品質,中央健康保險署積極擴大安寧療護政策,除原已納入照護之10類疾病末期病人外,收案對象再度增列末期衰弱老人、末期骨髓增生不良症候群、符合病人自主權利法第14條第1項第2至5款條件、以及罕見疾病或其他預估生命受限者。
95歲顏奶奶平時身體健康,還能經常於菜園裡種菜,某日清晨在家裡跌倒後開始臥床,吞嚥功能與器官日益衰退;顏奶奶非常排斥抽痰,多次表達不想繼續住院受苦,令家人們十分憂心。在經由醫療團隊的評估與建議下開始接受安寧療護,運用舒適照護和姿勢擺位,並指導家屬照護技巧,順利在症狀穩定後出院返家,續安排安寧居家團隊接手照護。看到顏奶奶能自在安詳地在家中度過最後時光,家人們都很感激。
健保署南區業務組林純美組長指出,像顏奶奶一樣的高齡衰弱患者,除可選擇在醫院接受安寧療護外,亦可在宅或於機構接受安寧照護,目前轄區內有台南市35家、嘉義市14家、嘉義縣22家及雲林縣21家,南區共計92家院所可提供居家安寧服務,範圍包括在自家家裡以及老人安養、養護機構、護理之家、住宿式長照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等,民眾如有相關需求可向院所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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