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 王天淼/綜合報導
政府對WiMAX產業不公不義。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前NCC委員劉孔中認為,NCC違法程度讓人無法想像,讓WiMAX業者蒙受巨大痛苦。在NCC任內最後一段期間正好處理WBA,當時業務負責人就是時任副主委石世豪,可見石世豪十分瞭解政府積極推動WiMAX的企圖心。
劉孔中表示,當時不支持WBA,理由第一是不應稱WiMAX,這是英特爾的產品,用此稱呼等於在做置入性行銷。第二是台灣想成為通訊標準的自主領先者而不是被動接受者,風險很高。
後來配合政府政策發出WBA,但有別於一般執照15年期限,WiMAX執照只給二個6年,也就是6年後可延照一次。當時考量政府應提供完整配套措施,有鑑於WiMAX是一個新興充滿試驗性的技術,標金設計為從將來營業金額中提撥一定比例,作為對投資業者的鼓勵,讓業者能加快腳步。
當初延照一次的設計並非不讓業者繼續做,而是要政府扶助WiMAX業者轉型成正常的電信業者,不是要設計一個圈套,讓民間來投資,等12年後就GAME OVER,把產業收起來。這些設計原理是當時所有NCC委員都很瞭解的。石世豪後來態度改變,對WiMAX業者撤照,等於是背叛了當初的革命理想。
石世豪對WiMAX的處分,無論在政治決定或是在法律作業上,無法想像是由身為一個法律出身的NCC主委所做出的行政處分。連官章都沒有蓋,委員會都沒有送,那23個月就是不斷退件給業者,相當匪夷所思。新政府應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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