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 歐雨澤/綜合報導
日前北京市知識產權局認定iPhone 6和iPhone 6 Plus兩款手機的外觀設計侵犯了佰利公司的專利權,並責令蘋果公司停止銷售,同時責令北京中複電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停止許諾銷售和銷售被控侵權產品。
中國佰利公司是智慧手機「100C」 的生產廠商,其品牌名為「100+」。北京市知識產權局認定蘋果侵權的理由是,消費者們將無法說出蘋果的設計與「100C」 之間的「細微差別」。
從百利的專利申請圖中看到,圓角矩形,弧形側面和安卓三鍵其實新穎性並不明顯,該專利的申請時間是在2014年,但事實上在2014年之前,許多Android手機都已經是圓角矩形,弧形側面和安卓三鍵的設計,包括三星、HTC與部分國產手機。
這一決定作出後,蘋果公司和中復公司均表示不服,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要求法院依法撤銷被訴決定,同時宣佈被控侵權產品iPhone6、iPhone6 Plus兩款手機未落入涉案專利權的保護範圍。
中國互聯網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佔領表示,與專利侵權相關的行政訴訟,預計審理時間會相對較長,沒有一定的時間,一審二審加在一起預計時間有可能達到一年以上,甚至兩年。
通信專家項立剛認為,外觀專利的微妙之處在於,並不是技術水準高,能力強的就一定有外觀專利。大企業做得很好,但沒有申請,就沒有專利,小企業申請了,就有專利。佰利申請專利並且拿到了專利,這是客觀事實。
項立剛認為,蘋果一直以來保持著正式發佈前不提前披露產品細節的嚴格保密傳統,但也因此錯過了提交產品專利的時機,經歷這一侵權糾紛後應反思自己的傳統做法,對其發佈機製作出調整。
蘋果曾指控三星抄襲其iPhone手機的整體外觀,不過這一指控被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駁回,該法院表示iPhone的整體美學造型—長方形的產品、圓角、黑色邊框、平整的表面—不能受到保護。而一旦蘋果的這一系列外觀設計若受到保護,很難想像其他的手機廠商究竟該如何設計外觀。
美國法院就考慮到iPhone的整理美學設計只是通用設計,尚不足以受到保護,如果成立反而會對蘋果的功能設計提供永久性的壟斷保護,因此認定三星沒有侵權。
庫克時代的蘋果,在採用新技術或外觀尺寸上比較謹慎,它的策略一貫是等待競爭對手完善新技術,再跟進市場。但專利需要時間加工,很多公司一般提交很多專利但不會推出產品,蘋果的這種保守策略可能導致未來專利侵權事件發生了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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