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美劇「無照律師」相當夯,而桃園就有一名大學法律系畢業的江姓男子,明知自己沒有律師身分,3年前開始兩度幫同一家公司寫訴狀並出庭當辯護律師,還提前收取近6萬元酬勞,直到第2次出庭時,江男當場被法官識破他並未具有律師身分,全案經桃園地院簡易法庭判決,江男未具律師執照竟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如易科罰金,以台幣1000元折算1日。
檢方調查,江男未具律師證照資格,但2021年7月間,得知某公司有僱傭爭議訴訟糾紛,竟以律師身分與該公司簽定契約,並收取近4萬元酬勞幫寫訴狀,並擔任民事案件訴訟代理人幫忙出庭。
2022年5月,江男再度向該公司以2萬元報酬處理該公司與另一間公司間不當得利訴訟糾紛,江男又以委任律師身分至桃園地院出庭,結果承審法官察覺他身分有異,當場踢爆他;委託者才發現江男是個假律師,桃園地院將他告發後地檢署則依違反《律師法》將江男提起公訴。
桃園地院簡易法庭審酌後認為,江男破壞司法威信,損害司法人員形象,且江男大學法律系畢業,具有高於一般人法律知識,所為尤屬不該;又犯後始終矯飾卸責,態度極差,兼衡被告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其學歷。判處江男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處有期徒刑4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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