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北部一名郭姓男子透過網路遊戲認識一名從事保險的業務員秀秀(化名),雙方在談妥保險規劃後,郭男也在2021年12月間至高雄找秀秀準備簽約,秀秀並開車至高鐵站接送郭男前往摩鐵投宿,結果郭男竟誆稱「我被通緝不敢一個人睡」,藉故把秀秀騙進房間,然後對她伸出魔掌予以性侵,秀秀向閨蜜哭訴此事,並決定提告,法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郭男有期徒刑3年10個月。
判決指出,郭男透過網路遊戲與秀秀認識,得知秀秀從事保險業,便請秀秀幫自己和3個小孩規劃保險。2021年12月6日深夜郭男還專程南下高雄,秀秀也開車帶著文件去高鐵左營站接送郭男,郭男還請秀秀載他到摩鐵投宿,到了摩鐵大門後,秀秀拿出保險文件欲請郭男簽名,孰料郭男藉故拖延,秀秀便先行離去。
約莫半小時後,郭男又致電秀秀,表示自己還沒吃晚餐,而且他「遭到通緝不敢一個人睡」。要秀秀幫忙買晚餐拿到摩鐵給他,他可以順便在保險文件上簽名,結果秀秀就與郭男在房間內喝酒聊天,郭男趁著酒意,趁機將秀秀按在床上性侵得逞。
完事後,秀秀離開摩鐵,但尚未報案,結果郭男竟不段騷擾秀秀及其家人,秀秀向閨蜜求助哭訴,後來才決定報警提告。法院審理時,郭男辯稱小愛是自願與他發生性行為,沒有強制她,郭男的辯護律師也稱,從兩人的對話紀錄可以發現,兩人就像一般男女朋友說話的口吻,且郭男跟秀秀都屬於嬌小體型,根本沒有辦法把秀秀甩到床上。
法官根據秀秀指控的證詞前後一致,且認為她身為保險業務員,難認她會隨意杜撰遭他人性侵等自損名節,甚至可能導致工作受到影響,加上秀秀原本無提告追究的意思,都因郭男在事後仍不斷以簡訊、LINE騷擾她,她忍無可忍才會報警,因此認定郭男犯行明確,依強制性交罪判處他徒刑3年10個月,全案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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