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女子小莉(化名)向蔡姓房東租屋,但2022年5月間某天凌晨下班遇到蔡男,蔡男認為小莉「好像卡到陰」,邀她到廟裡拜拜,然後再一起喝酒,結果小莉喝醉,醒來卻發現遭蔡男性侵,立即報警提告,蔡男一審被依乘機性交罪判3年6個月,蔡男不服提出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
判決指出,2022年5月間某日凌晨,小莉下班後在租屋處門口遇見蔡男,蔡男對著小莉說「妳看起來怪怪的,好像卡到陰。」提議要帶小莉到一處宮廟拜拜。小莉便在蔡男陪同下,到某宮廟拜拜,等到一切結束回到住處時,已是中午11點。
由於小莉有肌肉痠痛的症狀,蔡男又邀請小莉到他住處,說他可以幫忙拔罐。緩解肌肉痠痛,同時間,蔡姓房東又說要外出買酒,還與小莉一起飲酒聊天,豈料小莉不勝酒力喝醉,蔡男竟動手侵犯她。
直到小莉清醒後,發現自己衣衫不整,蔡男不僅全身赤裸、下體還戴著保險套躺在一旁,小莉便以要遛狗為由逃離,接著打電話向朋友求救、並報警提告。
蔡男對此辯稱,他與小莉是合意性交,是小莉主動靠近、要求發生性關係,過程也沒有不愉快,但蔡男又改口表示是他自己喝得爛醉,直覺旁邊躺著愛人,想要發生性行為,所以忘記把小莉叫醒,詢問她的意願。
事件發生後,蔡男也經常傳訊騷擾小莉,詢問「我鳥很小隻?」、「宇宙超級無敵霹靂大美女」等話語,全都被小莉已讀不回。雖然小婷指證歷歷,不過在審理過程中,蔡男已與小莉調解,並履行完畢,高雄地院審理後,依照乘機性交罪,判處蔡男3年6個月有期徒刑。
蔡男對此不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一審量刑無不妥,蔡男主張「原判決未依法減刑即有量刑過重之違誤」等均無理由,因此予以駁回。
蔡男對於二審不服,再度提起上訴,最高法院認定,若非判決違背法令,不得上訴到第三審法院,蔡男的上訴理由書狀中,並未依據卷內訴訟資料,具體指摘原判決不適用何種法則、或如何適用不當,或是指摘原判決違法等情事,顯然與法律規定得為第三審上訴理由之違法情形不相適合時,都應認定上訴違背法律之程式,因此予以駁回。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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