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承值/台北報導
知名藝人黃子佼因為持有7部兒少性影像,卻獲檢察官緩起訴處分,引發社會譁然。立委邱志偉、張雅琳、鍾佳濱、陳素月和吳沛憶等人今(12)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法務部應當重新審視黃子佼的犯罪樣態,應當嚴懲其犯罪行為,並針對兒少性影像犯行惡劣的犯罪者,予以強制治療,消弭再犯可能。
邱志偉表示,根據掌握的緩起訴書部分內容,發現黃子佼犯罪行為比先前報導的還要離譜,受害者年紀從12、13到17歲不等,內容更涉及殘忍虐行。他說,花錢購買下載影像,不僅造成受害者身心受創,若無法予以重懲,難以想像未來還有不同兒少暴行發生,更對社會的價值觀和道德風氣,造成極大負面影響,司法必須零容忍。
邱志偉呼籲,高檢署評估是否發回繼續偵查或起訴時,應思量社會觀感、個案具體犯行,若因該案處分過輕,恐造成國人不當聯想致使憾事再次發生。他也說,目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罰則過輕、缺乏嚇阻效果,無法達到預防犯罪行為人再犯目的,應徹底檢討現行條文,除了對犯罪行為給予嚴厲刑罰,基於預防與矯治角度,應針對個別狀況施以醫學或心理行為治療。
張雅琳則提到,本案檢察官為緩起訴的理由根本禁不起檢驗,她將提出修法,方向包括加重持有和觀看兒童性剝削物品的刑罰,並公布兒童犯罪者身份,以防止類似犯罪再次發生。鍾佳濱補充,修法會將此種犯罪樣態納入組織犯罪,以及強化檢警調的科技偵查手段與虛擬資產查緝相關法規,終結科技惡狼。
陳素月則以今年1月美國警方查獲一起利用AI生成未成年不雅影像的犯罪為例,指出嫌犯現今正面臨17項兒童性犯罪指控並羈押,保釋金高達150萬美元(約新台幣4756萬元)。她說,歐美國家對持有兒少不雅影像者,都採取更嚴峻審理的態度。
陳素月說,法國刑法第227-23條,紀錄或傳播未成年不雅圖片、影片,可處5年有期徒刑和7.5萬歐元罰款;持有未成年性影像,也處以2年有期徒刑及3萬歐元罰款的懲罰。她呼籲,高等檢察署就具體個案嚴懲,勿枉勿縱。
吳沛憶表示,性影像犯罪,造成的影響不會只是一支影片,更是一輩子的恐懼,當影片被放上網路,就會不斷地擴散難以根除,受害人永遠不知道自己的性影像是不是仍在某個角落流傳。她說,性影像犯罪不是沒收硬碟就沒事了,這忽略數位性暴力特質,網路擴散更是造成傷痛的關鍵。
法務部檢察司專門委員紀致光表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主管機關為衛服部,但法務部將極力配合檢視整體法規範是否有需要加強之處。涉及個案的部分,目前該案屬於職權送再議之罪,台北高等檢察署會盡快做出適當的司法判斷。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科長潘英美表示,後續將會再針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構成要件再進行研議,針對刑責的部分,不僅是性隱私犯罪、妨害性自主等等,整體法條結構都會一併連動,牽動到的範圍,後續會偕同法務部共同評估研擬。
照片來源:邱志偉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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