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承值/台北報導
監委王美玉、林國明和蘇麗瓊今(19)日指出,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於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民政局長期間,據台南地檢署偵辦酒店業者妨害風化案件的監聽譯文、Line畫面截圖等卷證資料,顯示陳宗彥(代稱陳董)疑似於101年12月27日、102年4月30日、8月9日、10月31日、11月1日、11月9日、11月21日、12月15日,共計8次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另外,Line畫面截圖中陳宗彥所詢的「小芸」,也在酒店會計記載之筆記本出現3次,顯示「小芸」當時確在酒店工作。
監委表示,陳宗彥於監察院詢問時,坦承截圖Line圖貼是他本人,但否認是「陳董」,經查監聽譯文及Wechat聊天室102年12月12日翻拍畫面,「陳董」是任職於市政府且協助「縮短流程時間」者,所指明顯是當時擔任台南市政府民政局長的陳宗彥,故辯稱「陳董不是我」,尚難採信。
監委說,陳宗彥主張監聽譯文內容是酒店業者間的,跟他沒關係,監察院為取得與陳宗彥相關直接證據,函請台南地檢署提供陳宗彥該案件的監聽譯文,只是該署函復因已重啟偵查而無法提供。因此將調查所得移請台南地檢署併案調查,以釐清案情。
監委也表示,陳宗彥於101年間擔任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及102年2月23日起擔任民政局長職務期間,曾協助酒店業者向市政府所屬相關機關,關切「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申請案,並常態性接受酒店業者提供性招待等情事。本案調查後,經內政及族群委員會審查通過調查報告。
監委王美玉、林國明、蘇麗瓊指出,陳宗彥於擔任台南市政府民政局長期間,據台南地檢署偵辦酒店業者妨害風化案件的監聽譯文、Line畫面截圖等卷證資料,可知陳宗彥(代稱陳董)分別於102年8月26日及12月16日協助酒店業者向該府所屬相關機關,關切「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申請案;陳宗彥於監察院詢問時,坦承「有請辦公室秘書詢問案件進度並告知業者,但絕對沒施壓」。
監委說,經檢視台南市政府所屬相關機關受理該案的處置流程,尚難謂有施壓情事,惟陳宗彥向其他機關查詢與其職掌無關事項,被詢機關竟將內部會辦進度告知,陳宗彥再洩漏給請託業者,違反行為時文書處理手冊第76點(一)及(三)後段規定,台南市政府應檢討改進。
照片來源:內政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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