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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演唱會恐觸政治獻金法2-2】 監察院:沒限制募款方式但要確實申報

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方炳超攝)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葉家瑋/台北報導

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7月29日將舉辦募款演唱會,除了演唱會們門票一張要價8800元惹議之外,民眾黨表示,活動是商業演唱會性質,引來台北市議員林延鳳質疑,此舉有規避政治獻金申報的嫌疑。監察院對此表示,《政治獻金法》並沒有限制募款方式,但若是募款卻沒有確實申報,監察院就會介入判斷。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指出,《政治獻金法》的立法精神涵蓋阻止境外資金干預,因為選舉為國內事務,不應有外國人士干涉國家內政,這在任何國家來說都是如此規範。

張宏林表示,以柯文哲的演唱會案例中來看,如果柯文哲以活動收入、義賣獲取選舉經費,卻又不入到政治獻金帳戶,當然會有爭議。而柯文哲對外也說過演唱會有募款目的,故若有海外購票,又避開政治獻金帳戶的話,恐怕會觸法。但張宏林也說,募集政治獻金的形式與樣態愈來愈多,判斷政治相關活動的界線也愈來愈模糊,且金流的轉換若非有吹哨者或調查單位調查,也不容易查出,現行法規只訂出了大致上的規範。

張宏林坦言,當然希望候選人能及時公布所有政治獻金收入,但務實上,此舉對於大黨會造成困擾,而繁雜的行政業務也可能會拖垮小黨或獨立候選人,實務上來說還是有困難。

公督盟日前曾召開記者會呼籲,朝野政黨應修法讓10萬元以上支出在兩週內公布,而在法規尚未完備時,呼籲各候選人於選前自主揭露收入超過10萬元之款項,支出超過5萬元之款項,供選民參考。公督盟認為,民眾在選前了解候選人的獻金來源,能夠做為投票的依據,藉此降低財團對候選人的影響力,實現更健康的民主生態。此外,對於監察院來說,也能降低處理申報資料的人力,讓監察院更有法源依據處理公開資訊的問題。

公督盟表示,去年九合一選舉前,時任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認為《政治獻金法》確實有其修法的必要性,內政部是法律主管機關,監察院則是業務主管機關,公督盟認為雙方有責任相互交換意見,建立單一窗口,確保公民能充分了解政治獻金的流向。公督盟提到,監察院應於「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臺」新增自主揭露功能開始,讓有意願之候選人自行公開政治獻金即時資訊,逐步降低公民於選前取得政治獻金資訊之障礙,一同成就完善的民主選舉機制。

監察院指出,《政治獻金法》並沒有限制募款方式,像是募款餐會以餐券形式表現,要買幾張都可以,但是必須申報收入。若柯文哲辦募款演唱會後,卻沒有申報政治獻金,屆時被人檢舉,監察院就會介入判斷實際狀況,看是政治目的或是營利目的。

監察院表示,海外購票部分,只要捐款人有我國國籍就沒有問題,但候選人收受匿名政治獻金之總額,不得超過該次申報政治獻金收入總額的30%,超過部分應於申報時繳交受理申報機關辦理繳庫。至於是否涉及《國安法》與《反滲透法》則由檢察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偵辦。

新聞照來源:記者方炳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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