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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淪詐騙工具 立委提「比照虛擬通貨模式」強化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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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淪詐騙工具 立委提「比照虛擬通貨模式」強化監管

CNEWS匯流新聞網 記者葉家瑋/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鍾佳濱今天(28日)召開記者會,針對第三方支付成為詐騙工具,要求第三方支付應比照虛擬通貨模式,強制業者提出法遵聲明才能進行第三方支付服務,來強化監管模式。

郭國文表示,目前第三方支付僅有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沒有「法律」可管,導致數位部在監理上面臨許多挑戰。目前有登記第三方支付服務的業者共14424家,但實際從業者應該沒那麼多。

郭國文指出,然而,因為第三方支付並非登記或許可制,主管機關難以掌握實際業者名單,就更不用說追查業者是否遵循洗錢防制辦法,導致是否違法的判定多仰賴司法單位的調查,因此讓基層檢察官業務繁忙而反彈。其實虛擬通貨也面臨「無法可管」的狀況,但金管會根據「洗錢防制法」第6條所要求之洗錢防制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要求虛擬通貨業者必須完成法遵聲明才能以虛擬通貨為業,否則屬於違法行為。

郭國文認為,同樣的作法也可以套用在第三方支付業者,變成不需要修法就可以透過「類登記制」取得第三方支付業者的名單。如此一來,不只能讓數位部了解產業面貌並加強監管力道,同時也讓銀行知道哪些是可以合作的合法業者,更利於健全金融市場。

根據目前第三方支付洗錢防制辦法,已經嚴格要求業者落實KYC,且只能針對「實質交易」做代收代付的服務,也就是有一定對價的「商品」或「服務」(例如代繳費用)。

因此,郭國文認為透過法遵聲明加強監管後,首先要面對的就是落實目前的洗錢防制辦法,不只要強化KYC,也應該拉長代收代付的週期,要確認雙方完成買賣,確認有實質交易後才能完成金流轉交,若是「無因匯款」則不能透過第三方支付進行,藉此減少詐騙的發生。

鍾佳濱指出,第三方支付沒有資本額限制,監管鬆散,成為詐騙業者、犯罪集團的洗錢工具,在洗錢防制落實程度受到質疑下,「法遵聲明」不只是要業者負起防治洗錢責任,更是要數位部切實負起監管責任。

根據經濟部商業司的資料,登記為第三方支付業者高達14,424家,其中實收資本額為0的公司就有8570家,但實收資本額在500萬以上的業者只有521家。鍾佳濱認為,這些實收資本額為0的公司,根本沒有實際從事業務,更遑論法遵。

如此登記浮濫不只讓主管機關監理困難,更讓不法分子有機可趁,鍾佳濱表示,數位部應該要求業者應有足以執行業務及履行法遵要求的資本額標準來解決問題,也降低詐騙集團以空頭免洗公司迴避監理的可能。

最後,在金流信託跟虛擬帳戶上,鍾佳濱強調,拉長代收代付的緩衝期,可以減少假交易的可能性,也增加攔截非法金流的緩衝時間,同時應夠掌握虛擬帳戶的交易足跡,建立資料庫,以便檢方後續追查。

新聞照來源:郭國文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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