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語綺/台北報導
兩年前,彰化二林鎮公所框定98公頃農地進行「柳子溝農地重劃」作業,然陳情農民表示,當初意願調查同意書未寫明「農民負擔」部分,亦無「不同意」之選項,企圖拐騙農民同意,且農地大多方整且農路水路皆備,並無重劃之必要。今彰化縣政府已將此案送交內政部審核,時代力量黨籍立委陳椒華陪同,反對重劃之二林農民召開記者會,訴求勿奪取農民之土地財產權,程序嚴重瑕疵之柳子溝農地重劃應撤回重新報請核定。
陳椒華表示,農地重劃本立意良善,目的是為改善農業生產環境,但這次彰化縣二林鎮公所啟動的「柳子溝農地重劃」案,卻遭農民控訴意願調查期間企圖拐騙農民,使部分農民未知有「農民負擔」部分且重劃期間還要停耕等損失便簽署同意,在如此操作下所獲取的「同意人數及面積」就有問題,這樣的程序瑕疵應該撤回重新報請核定,請彰化縣政府及內政部確定相關資訊一定要在資訊完整且農民充份理解之下進行才是顧及農民權益的農地重劃。
在地農民莊清炳表示,二林鎮公所詐騙農民,將「申請書」充當為「意見調查書」,申請書內容沒有「不同意」選項,以未告知將損失多少農地及工程款,便直接通過,通過後第一次說明會裡才說明農地損失20%以及要付工程款,但在此之前農民毫無所悉,程序正義何在?
在地農民謝子文表示,此區沒有農地重劃的必要,不缺農路及水路。整區幾乎都有農路,幹道可行駛大型砂石車,一般農路皆可行駛小汽車,少數沒有農路者,多已透過鄰田彼此留地為農路,已為既成道路。水路的話有萬興大排、柳子溝、西保圳及其相關支流,根本不缺水路,缺的是乾淨水源。因無乾淨的地面水,導致既有之小水路被侵占成田。要改善農業生產環境就應先找回被侵占的灌溉小水路,而非以重劃掠奪農地,重開水路。
在地農民陳榮火表示,有一大部分人因「共同持有」,為了「產權分割」而推動農地重劃,但農地重劃的目的是「增加農業產值」,而「產權分割」是「附加效益」,不應本末倒置。為達產權分割應申請「法院強制分割」,而非以「農地重劃」導致農民損失20%農地及工程款。
在地農民陳先生透過錄音表示,公所欺騙人民、強制重劃,都是違法的。沒說損失多少農地及工程款,農民都不知道,公所就到處蓋章,到現在才說要損失20%。農民都有路,農地沒路的都各自留路了,公所卻硬要重劃,違法亂來,造成農民損失。
二林農民羅先生也透過錄音表示,美其名為「農地重劃」,事實是政府強行徵收農民20%土地的藉口。這裡大部分農地都早有農路水路,這幾十年來,像我們的農地,都沒有這方面的問題,或許有極少部分的農地有這方面的問題,但一般都可透過跟鄰地交換土地來獲得解決,但政府卻刻意辦理「農地重劃」,其實是要藉此向最軟弱、無知、好騙、聽話的農民奪取20%土地!這就是強盜搶劫的行為,比共產黨還可惡,共產黨執政下的土地是國有的,而台灣強調民主的國家,土地是人民的,為什麼政府可以利用公權力強奪人民的私有財產,這不是比共產黨還可惡嗎?
新聞照來源:陳椒華辦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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