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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放寬夜間違停 盧秀燕:1月召集六都一起研商

交通部放寬夜間違停 盧秀燕:1月召集六都一起研商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 / 台中報導

交通部日前公告現行交通違規裁罰細則規定修正,放寬交通裁罰取締標準,深夜時段可勸導免舉發,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取締標準仍有細節尚未規範,呼籲應交通法令「全國應一致」,建議行政院應提出法律修正案,並預計在1月,召集六都就中央函文一起研商,「避免一國多制」。

盧秀燕表示,「相信交通部是善意!」有關交通部以函令方式同意22個縣市住家騎樓在一定時段與規定下得以停車,是以用函令的方式超越法律,再授權地方政府自行解決,但交通法令是全國一致,22個縣市對於警察及公務同仁的相關免責,還有執行上的細節,都還沒有辦法進一步執行,若不同縣市有不同標準,可能會讓民眾困擾,她建議行政院提出法律修正案,不論是修正或者做例外條款的授權規定皆行。台中市政府會就交通部的函令,邀集六都交通局長進行討論,盼大家在執法的手段上能夠一致,避免造成一國多制之情形。

台中市交通局表示,騎樓放寬停車部分早在104年11月30日公告騎樓寬度逾3公尺以上,原則可停放機慢車,但仍應遵守停車規定留設行人、機車或自行車進出空間;另騎樓停放汽車部分,依據交通部今年11月10日函文表示,騎樓停車仍屬違法行為,但後續可由地方政府施予勸導代替舉發,然而一般騎樓寬度僅約4公尺,維持1.5公尺供行人通行後,剩餘寬度如何停放汽車而不影響人車通行,函請交通部釋疑,讓執法人員與民眾皆有所依循。

警察局表示,受理民眾檢舉違規臨時停車案件,因輕微違規停車審認結果施以勸導件數居全國第3高、也是六都第3高,11月份開始推動「符合處理細則第12條,輕微違規優先適用勸導規定的審認作業模式成效」,推動前勸導代替舉發占0.13%,推動後提升至4.29%,將持續落實道安工作也兼顧民眾權益。

照片來源:台中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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