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 / 台中報導
容積代金,原是針對容積轉移的爭議因應而生,為了讓地方政府徵收長期未被徵收的土地,主要來源大多落在發展快速的市區,但隨全國行政轄區及都市層級整併或升格,加上產業型態轉型、重大交通及都會區捷運路網等整體環境條件改變,使原市區相對原縣區易有代金累積,台中市長盧秀燕出席行政院會表示,容積代金的運用應放寬區域與使用限制,才能帶動邊陲地區,實踐城鄉均衡永續發展。
盧秀燕表示,根據都市計畫法及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容積代金只能唯一用作土地取得,就是徵收費用,不能用於土地取得以外,包括各項公共建設工程使用,造成買了土地道路卻缺乏工程費用無法開闢,或徵收土地後,因工程費用高,導致建物蓋不起來,容積概念不是只有土地,唯一用作土地取得違反容積移轉代金精神,建議將容積代金使用予以放寬,讓公共工程費用也可使用。
另外,容積代金限制同一計畫區內才能使用,對於城市發展不公平,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都是縣市合併升格,台中原市區土地不斷購買與徵收,原縣區都無法使用,容積權利來自整個城市的權利變化移轉,希望代金使用能以城市為概念,放寬非同一使用區域,才能讓城市發展趨近公平。她強調,法令偏狹且行之多年,除了放寬使用,建議也可進行比例要求,基於地方平衡發展,如50%來購買或徵收土地,其餘做公共建設工程費用等。
台中市府都市發展局補充,政府施政需打破原有行政界線,從都會區域角度、現地行政區、交通網絡連結情形,與跨越行政區的都會生活方式,重新審視都市計畫架構。容積移轉制需突破以往受限於各小區都市計畫之規定,縫合不同都市計畫區間的競合問題。
照片來源:台中市新聞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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