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 / 南投報導
道路兩旁老樹橫生,自搭成盎然綠色隧道,紅色瓦舍交錯於此─中興新村,在精省後逐漸沒落,2400間宿舍中,有三分之一為空戶,另有200多戶非法占用,卻因職舍牽扯到3、40個機關管理,經濟部、農業部等各部會處理時程和方式都不一樣,加上國有財產法施行細則,須提出相關計畫與報告,不能任意代管,長年下來房舍老舊,修繕問題橫生,雖主理單位國家發展委員會已訂定「中興新村北、中核心公有資產活化建設計畫」,加強老舊宿舍修繕,但進度牛步,讓南投縣政府想管卻管不了。
南投縣長許淑華表示,縣府想「以租代護」方式,活化閒置宿舍,但國發會回應,國有財產不能代管,又因早已通過行政院核定「中興新村整體規劃」縣府版本缺少區域使用範圍,以及居住資格問題,還須進行修正。
國家發展委員會中興新村活化專案辦公室回應,合法住戶皆為各機關管轄,回收後的空戶則交由國發會處理。目前係將中興新村區域分為北中南三核心,目前南核心由中興大學進駐成立「循環經濟研究學院」,令也訂定「中興新村北、中核心公有資產活化建設計畫」,加強老舊宿舍修繕,預計共修繕300間,提供住宿與整體活化運用。
出身中興新村的南投縣議員簡千翔回應,中興新村是第一個有排水系統的城市,長久下來排水孔已不敷使用,想維修卻得到國發會回覆「沒有經費,要問公所」公所卻又踢皮球表示非權責單位,當年宋楚瑜說要讓人民住在這邊一輩子,現在卻礙於法令,因沒有承租契約都被驅趕,深覺「國發會就是把中興新村當雞肋」他提到,朱宜臻是最早「打破規矩」,讓12間廠商進駐,才有後來的創新育成村,顯見透過民間進行修繕活化,並非不可行,而是要不要做的問題。
朱宜臻受訪表示,當初權責單位其實是中部科學園區,為了因應單位計畫,便提出「創新」概念,耗時2年共活化閒置2、30間空房舍,現在又移交中興大學管理,計畫有一部分就必須產學合作,所以其實是看國發會要不要接受單位提出的計畫。提到為何選址中興新村做為創生基地,她表示,閒置空間並非只有撥給公務員,希望讓第二代、第三代可以透過這種方式再回來,一部分社區活化、一部分創新新村。最初推動創生基地時,當地也有反對聲浪,因為許多廠商非當地人,卻可以使用閒置空間,於是,他們選擇與社區多互動、推動活動,加強認同感,但她也提到,因為中興新村步調慢、消費人口少,新住民、商業模式都不太適合,靠原來的住民難以撐起商家,當初是搭配國發會的「地方創生政策」方式,用觀光旅遊方式推動,將原來12間廠商加在地老店家,才慢慢帶動發展,她笑說「106年進來時都沒人」。
立委蔡培慧就曾為中興新村第一、第三級光明市場爭取補助,改善設施老舊問題,蔡培慧表示,市場修建其實是光榮、光明里長提出,因屬於鄉公所可管理範圍,所以會同經濟部中辦現勘,原已保留預算做防曬、防雨設施,後來要追加廁所整修,還需要整合後向中央再提報計畫。觀光部分,她提到,許多退休長輩住在中興新村,但卻沒有「台灣好行」站點,若是要搭車前往高鐵台中站、溪頭等地皆不便,故爭取增設「台灣好行」行經中興新村班次,並爭取經費盼增設專車直達溪頭。
南投縣議員游顥說,中興新村就是歷史文化,活化跟保留既有景觀、房舍都非常有意義,但民眾關心的還是居住部分,目前屬於國發會,現階段活化跟利用都會卡到住戶權益的部分,縣府提「以租代護」,是因為住戶遇到問題,都要跟國發會協調,如果用這種方式,就可以由縣府解決,只要把中興新村納入眷村文化基本條例的話,就有法律定位,不管是發展還是修繕都可以,若能納為眷村就可以比照光復、彩虹眷村,景觀跟文化都有發展好的條件,配合縣府「以租代護」、歷史文化人文定位做彙整,進而帶來更多觀光人潮,這也是目前許多人樂見的。
照片來源:南投縣政府觀光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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