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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打工程包商、葳格學校設內帳 金錢豹老闆袁昶平遭訴求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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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打工程包商、葳格學校設內帳 金錢豹老闆袁昶平遭訴求刑7年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金錢豹創辦人袁昶平與其擔任台中葳格國際學校執行董事的妻子吳菀庭,被檢警查獲涉嫌毆打工程包商、在葳格學校設置內帳、收取廠商回扣、侵占寶麗金休閒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資產等犯行,台中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檢察官2波起訴,認定袁昶平、吳菀庭另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法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及少年背信、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業務侵占、稅捐稽徵法之等罪嫌,分別提起公訴,並對袁昶平求處徒刑4年,被告吳菀庭求處有刑3年,合併袁昶平第一波起訴部分,聲請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7年。

檢方起訴指出,袁昶平因為其創立葳格學校與營造公司負責人沈男發生工程糾紛,袁昶平向司機文男表明想教訓沈男,文男以35萬元代價安排徵信社、黑道跟蹤毆打,並強行拍攝毆打沈男過程之影片。

沈男於115年2、3月間先後3次遭黑衣人前去其施工的工地鬧事、徒手及持棍棒毆打,經成功突破「徵信社」偵查斷點,而證明被告袁昶平為主謀,於7月28日偵查終結,對被告袁昶平等12人提起公訴。

檢方第2波起訴指出,袁昶平為寶麗金公司創辦人,吳菀庭自106年起,承袁昶平之命,實質控制寶麗金公司之財務。袁昶平、吳菀庭在寶麗金公司設置內帳「現金 C帳」持續隱匿餐廳舉辦婚宴等營業收入,使寶麗金公司自104至115年間,隱匿共計8億6741萬1224元之營業收入,共計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1758萬5544 元。

此外,寶麗金公司另向葳格學校承租校地,以「葳格國際會議中心」名義對外經營婚宴會館。袁昶平、吳菀庭明知寶麗金公司已依「葳格學校財團法人臺中市葳格高級中學場地租借收費標準」規定定期支付租金、水電費等費用予葳格學校,竟挪用公司資金,以重覆列帳「餐廳借用費、水、電及瓦斯費」的虛構名義,自寶麗金公司的內帳每月挪用約180萬元至葳格學校的內帳內,自105年至113年間,以虛構、實為重覆支付的不實名目,共侵占寶麗金公司1億8833萬7766元。

袁昶平、吳菀庭於經營葳格學校而為國小、國中、高中學生代訂用品及辦理活動時,因學校屬大量、持續團購,已與廠商商談好折扣價,竟要求廠商開立高價發票而使學校支付高價後,讓廠商私下將總價金5至15%不等之「回扣」送入學校內帳,而使葳格學校擁有可規避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及外界監督之巨額「小金庫資金」花用。

學校透過代訂機會,向廠商收取回扣之項目包含:訂購教科書、作業簿、模擬試題、牛羊乳、制服、泳帽、學生皮鞋及運動鞋、寢具、書包、畢業紀念冊等物;安排學生校車;辦理畢業旅行、領袖營等活動。

自104年至113年間,葳格學校共計收取9234萬3727元之廠商回扣。使供貨廠商增加額外成本,致所提供之商品及服務品質受限;且使最終付費的學生或家長需支付比廠商實際開價更高之代辦費用,違反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的規定,影響葳格學校之財務、會計之正確性。

檢察官偵查終結提起公訴,認被告2人經營教育,卻無視「無規矩不成方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等教育基本原則,對信任其辦學而前往就學之未成年學生造成不良示範,所為殊值非難,建議法院對被告袁昶平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對被告吳菀庭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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