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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小黃」工會罷免風波 副理事長控訴是懲罰揭弊吹哨者

台北市「小黃」工會罷免風波 副理事長控訴是懲罰揭弊吹哨者 9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北市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將於10月30日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卻傳出暫代理事長職務的副理事長洪國溫發函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指稱因工會若干常務理事、理事、總幹事等顯已涉嫌多起背信圖利等弊端,經他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而臨時會員代表大會將有提案罷免自己,明顯是懲罰吹哨者。

針對洪國溫的指控,常務理事李威爾表示,洪國溫年齡屆滿70歲,喪失了執業登記證,依工會章程,加入工會必須有執業登記證,所以洪國溫沒有執業登記證,不再是工會的會員;其次,對於洪國溫有關背信、圖利的指控,都是經過理事會同意且訂有合約,沒有違法情事,且所有指控都是洪國溫個人意見,未經理事會同意,後續工會將會對洪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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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國溫表示,台北市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簡單說就是「小黃」司機的工會,而且工會章程規定工會是以台北市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分會必須在台北市,會員的執業登記證也必須是台北市核發。

洪國溫指出,109年9月,第8屆理事長鄭釧義在「掛名秘書」彭芝園的牽線下,與會址位於新北市林口區的「台灣數位平台預約接送從業人員產業工會」簽訂合作協議書,除了違背工會章程規定執業登記證須台北市核發的會員資格,納入新北、基隆,甚至桃園的多元計程車司機加入台北市計程車工會,內容更是台北市工會極其不利,疑似掏空會費。

洪國溫說,台北市計程車工會的常年會費是每人每月150元,也就是每年1800元,會費收入支持工會運作;第8屆理事會與台灣數位平台工會簽訂的合作協議書,台灣數位平台工會成了台北市計程車工會的「分會」,每一位加入的會員要退一半會費,也就是900元給台灣數位平台工會理事長。他指出,加上51勞動節的150元獎品費用,嚴重損害工會財務。

「更誇張的是牽線的彭芝園成了有功人士,掛名秘書每月領薪2萬元卻從不上班。」洪國溫說,工會每年支出24萬元給沒有上班的人,且台灣數位平台工會的電腦也是由台北市計程車工會提供,巧立名目來掏空工會的會費。

洪國溫憤慨地說,他因為看不下去了,挺身向北檢告發,沒想到李威爾等人打訴訟的律師費也要求計程車工會出錢。他秉持正義公平,為台北市計程車工會的利益挺身而出,卻遭到挾怨解職或罷免,對他極不公平。

李威爾則表示,與台灣數位平台工會合作,台北市計程車工會不會虧錢,因為台灣數位平台工會成為台北市計程車工會的分會後,開始招收、服務新會員,這些都是有合約的合法行為。他說,常年會費1800元費與第一次600元會費,退了一半給數位平台,也就是1200元,並沒有讓台北市工會虧錢。

李威爾強調,洪國溫的任何指控都是出自其個人,因他個人「理解」去告了工會的理事,所以理事會決議聘請律師去辯護;台北市計程車工會的流程都照工會法、勞動局法規做事,沒有任何問題,對於洪國溫個人的指控,後續也會提出告訴。

至於工會會員的會籍問題,台北市勞動局經辦人員丁良屹表示,與法令沒有關係,如果計程車駕駛員基本上有符合工會招收會員的範圍,工會願意讓駕駛員加入,這就沒問題。

丁良屹說,計程車駕駛範圍本來就很廣,駕駛員營業的區域主要是在哪一塊就去加入那裡的工會,法令並沒有強制限制,工會法主張工會自主,就看工會章程怎麼訂。她說,如果該工會認為有計程車駕駛員的駕駛證,就願意接受駕駛員當會員,當然沒有問題,至於章程修改,則要工會開會表決修正。

照片來源:Unsplash 示意圖、洪國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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