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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民調擾總統大選 網媒記者、退休副教授判刑

假民調擾總統大選 網媒記者、退休副教授判刑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網媒記者林獻元與靜宜大學退休副教授蘇雲華,趁年初總統大選前實際毫無訪查或擅自在侯康支持度灌水,做10波假民調干擾總統大選,台中地檢署2月8日依涉犯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將2人起訴;台中地院審理後,今(30)日依違反公司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判處林獻元徒刑8月、得易科罰金,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判處蘇雲華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檢方起訴,林獻元涉嫌接受境外勢力「中共褔建省委員會」官媒邀約到大陸廈門市旅遊,林約蘇雲華於去年4月20日至23日前往旅遊,返台後在4月間成立指動新媒體公司及網路新聞平台,大陸官媒高層即匯給林託購茶壺6萬元及寫稿宣傳費等共10餘萬元人民幣。

之後,林、蘇2人約定費用共150萬元製作「2024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民調」,雙方並簽訂不實借據150萬元,並記載林將在2024年的年中還款。再由蘇某陸續在去年10月間,佯以派員面訪民眾或隨時抽取台灣地區北、中、南部各300人以上民眾作電話訪問,實際卻沒有任何面訪或電訪。

接著林、蘇2人捏造9次不實之民意調查,並進行數據之調整加工製成圖表,再透過多個網媒,在網站發布相關不實民意調查之報導,以此方式傳播捏造的不實之事項,誤導選民對於選情之判斷,以此方式滲透干預台灣總統大選,危害台灣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林獻元及蘇雲華觸犯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等罪名,判處林獻元8月,褫奪公權2年,判處蘇雲華徒刑4月,褫奪公權1年,均得易科罰金。至於反滲透法部分,法院認定,檢方提出之證據,尚有合理懷疑,本應為無罪,但因此部分倘為有罪(反滲透法)認定時,會與法院認定有罪部分有實質上或裁判上一罪關係,故不另為無罪諭知。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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