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藝人「雞排妹」鄭采勻在臉書爆料公社貼文「…閃電當日本醫生娘」後,遭王姓男子在留言處回文「爛掉」、「戴綠帽」等字眼,鄭采勻報警提告,由於王男坦承犯行但未與鄭采勻和解,士林地院依妨害名譽判王男罰金5000元、得易服勞役。可上訴。
雞排妹是111年11月2日16時33分許在臉書爆料公社粉專公開張貼之「雞排妹才剛宣布『下車』!16天後閃電當日本醫生娘」。王男則在11月9日在該文的留言辱罵「這種都已經爛掉了還有人要喔,小心娶到他會搗霉一輩子喔,不然就是有可能讓你戴綠帽(討客兄)…」。
鄭采勻向士檢提告,檢方認定「爛掉」、「搗霉」、「戴綠帽」屬於抽象謾罵,並非指摘具體事實,不符合加重誹謗之構成要件,因此依妨害名譽起訴王男,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理認為,王男對鄭采勻辱罵「爛掉」、「搗霉」、「戴綠帽」等詞,依社會一般人對於該些言語之認知,係蔑視他人之人格,貶抑其人格尊嚴,具有輕蔑、鄙視及使人難堪之涵意,足以貶損鄭采勻之社會評價。
且王男發表該言論時,是在多數人共見共聞之狀況下,以上開言語侮辱鄭采勻,依其表意脈絡,顯係故意公然貶損他人之名譽,對於鄭采勻名譽權之侵害,已然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之範圍,足認被告上開行為,確屬公然侮辱無訛。
判決指出,審酌王男率爾公然以前開言語辱罵鄭采勻,不僅濫用其言論自由權,亦對鄭采勻之人格及名譽造成侵害,所為實不足取,念在王男犯後終能坦承犯行,尚知悔悟,未與鄭采勻達成和解,以賠償鄭采勻本案所受損失,判處罰金5000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
雞排妹的貼文遭王男回文辱罵外,嘉義也有1名男網友在回文中留言「這破麻終於有人要了」等語,之後雙方達成和解撤告,嘉義地院判決公訴不受理。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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