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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排妹洩陳沂個資 北院判刑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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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排妹洩陳沂個資 北院判刑4月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藝人雞排妹鄭采勻與網紅陳沂間的直播大戰衍生的個資法官司,台北地方法院今(11)日宣判,合議庭認定雞排妹公開陳沂的手機號碼,是為報復陳沂先公開其手機號碼,足生損害於陳沂,判雞排妹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陳沂提告指稱,雞排妹鄭采勻於110年5月9日0時許在住處,以「鄭家純」帳號登入臉書,加入陳沂開啟的臉書網路直播,直播中因不滿陳沂在直播時公開其行動電話,即念出陳沂手機門號前4碼,陳沂聽聞後立即告知不同意被告公開她的門號,並告以倘公布將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直播結束後,鄭采勻先於同日17時前在住處,以「鄭家純」臉書帳號,公開發布內容為「昨晚沒跟到直播又想看的人,應該有看到各路備份了。有一段我覺得很好玩的是,她故意唸我的手機號碼,我大概是回說:『要不要體驗一下,妳怎麼對人,別人就怎麼對妳?等我跳出畫面看一下妳的號碼。』她先是臉垮掉,當我說出0~9~*~*~(即陳沂門號前4碼),她就開始崩潰亂叫了。所以整場直播的各種不安緊張表現,可能是因為這一段吧。」之貼文。

雞排妹又接續於同日19時22分許,公開發布「我猜想她現在的氣場會是這色吧」等文字,並搭配與系爭門號末6碼相同數字之色號卡圖片,使關注被告臉書之不特定人透過將2次發文的這些文章相互結合後,即可知悉陳沂個人資料之系爭門號,足以生損害於陳沂之利益。

陳沂也被雞排妹提告涉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案件,不過,被檢方不起訴,且經士林地院裁定駁回聲請交付審判確定。

北院合議庭認為,依陳沂在偵查中證述可知雞排妹取得陳的門號,目的原在與陳沂聯繫工作事宜,且依當日直播譯文,可見雞排妹是因不滿陳沂在直播時公開其行動電話,並欲使陳沂感同身受,而在直播時公開陳沂門號前4碼,陳沂表達不同意被告公開系爭門號,並告以「公布其聯絡方式是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他人任意撥打她的門號會感到被騷擾」等旨,足認雞排妹知悉恣意公開陳沂門號將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同時,關注雞排妹臉書的不特定人透過將她發文的文章互相結合後即可知悉屬陳沂個人資料的手機門號。而且第2則文章發表後不久,即有多人撥打系爭門號,有中華電信公司用戶受信通信紀錄報表可證。雞排妹是意圖損害陳沂的利益,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陳的門號,且足生損害於陳沂。且雞排妹犯行事證明確,應依法科罰。

合議庭並表示,被告前無犯罪前科,與陳沂發生細故,不思循法律途徑,以合理、合法方式解決爭端,竟以接續張貼系爭文章方式揭露陳沂持用之系爭門號,致陳沂頻頻遭來電騷擾,且犯後否認犯行,甚辯稱係網友自行為不當連結所致,態度不佳,難認有悔意,復未與陳沂和解以賠償其損害,兼衡被告之智識程度、工作等一切情狀,量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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