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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銘欠上億稅款逃追繳 台北分署管收伺候

林銘欠上億稅款逃追繳 台北分署管收伺候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因銷售外國公司股票被控違反證券交易法,被判刑2年、緩刑5年確定的中華世紀財務管理顧問公司負責人林銘,被國稅局追課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共達1億718萬元,林銘拒不繳納,曾被聲請管收獲准後逃匿未執行,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終於在日前將林銘當時留置,並聲請管收獲准,將他送進管收所。

林銘被控違反證交法經判決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保護管束,緩刑期間到113年1月22日屆滿,因此以往逃匿管收,並要出國的林男這次親自到台北分署報告財產狀況,仍舊2手一攤表示沒有能力清償欠款,其出國之動機似有疑義,經承辦行政執行官詢問後,審酌林男有隱匿或處分義務人公司財產之情事,乃當場留置林男,並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

林銘被控自90年8月間到92年1月間,未經主管機關許可及發給許可證照,非法以中華世紀財務管理顧問公司名義銷售外國公司股票,台北國稅局大安分局根據刑事局移送的資料,查出林銘的公司短漏開統一發票並漏報銷售額,追課91年度營業稅768萬餘元及3倍罰鍰2304萬餘元;另有91及92年度的營利事業所得稅4453萬餘元及罰鍰3193萬餘元,累計達1億718萬元,移送台北分署執行。

執行官調查發現,林銘將公司名下資金匯至國外個人銀行帳戶,並以自己名義購買他國公司股票,其行為有隱匿或處分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的情事,林男在104年5月以親人提供房地作為擔保,但只繳納2期共200萬元後就落跑,台北分署於是在105年6月14日核發執行命令限制林男出境。

台北分署曾2次聲請管收林銘,並經最高法院駁回林銘的再抗告確定,但是,林銘在緩刑期間藏匿不現身,管收無法執行。直到4月2日,林銘的緩刑屆滿,消失行蹤很久的林男突然出現在台北分署,表示沒有能力清償欠款,但因有香港、新加坡的工作機會,希望能解除限制出境。

執行官審酌林男有隱匿或處分義務人公司財產之情事且「自投羅網」,當場留置林男,並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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