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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糾正接受台蠟董座招待 調查局桃園市處長聲明清白

監察院糾正接受台蠟董座招待 調查局桃園市處長聲明清白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檢調偵辦台蠟公司炒股案,意外發現台蠟董座林哲印的筆記本中,有記載招待調查局官員,監察院並就此通過提案糾正調查局,立委黃國昌也提出質詢;被指接受招待的桃園市調查處長李文義則在內部發出聲明稱,他從不知悉台蠟炒股案,與林哲印見面是符合轄區經營的常情,且從未接受林的招待,他向監察院詳實說明陳述,卻未經如實調查即率爾認定見面不當,加上少數媒體誇大渲染,積非成是、眾口鑠金,已造成其清譽嚴重受損。

李文義聲明指出,嘉義縣調查站偵辦台蠟公司董事長林哲印涉違反證交法案,因偵查不公開原則,他從未知悉,更不存在與被偵查對象有任何職務利害迴避關係,部分媒體補風追影、刻意含沙影射報導,已造成他聲譽損害。

聲明並就監察院糾正案所指,他與林哲印6次見面,逐一說明。聲明指出,糾正文指的108年2月21日第1次第一次見面,他時任桃園站主任,因轄區經營需要,自掏腰包邀請地方人士餐敘,林哲印為與會來賓之一。糾正文所指的108年4月2日的第2次見面,以及108年5月23日的第3次見面,他根本未到永漢球場與林哲印見面,不知為何林哲印如是記載。

糾正文指的109年4月19日第4次見面,是由他中壢的黃姓友人邀約兩組球友球敘,林哲印也有受邀但不同組,且當天是由他本人自費打球未接受林哲印招待。109年5月12日的第5次見面,是由台北黃姓友人作東於鳥語花香餐廳邀約他與調查局數名同仁餐敘,並非林哲印邀約也非其招待。至於109年6月9日的第6次見面,他是受龍潭戴董邀約出席其家宴,非林哲印邀約也非其招待。

聲明指出,糾正文中指述他與林哲印的6次見面,均當符合調查局轄區經營之常情,見面並無不當,更與偵辦台蠟案無關。且於監察院約詢時,他已詳實說明陳述,監察委員卻未如實調查即率爾認定見面不當,加上少數媒體誇大渲染持續誤導社會大眾,積非成是、眾口鑠金已造成他清譽嚴重受損。

李文義在聲明中強調,他從事公職33年以來,戮力堅守崗位,夙夜匪懈,無愧天地!他心胸坦蕩,當可靜待調查局啟動行政調查還予清白,但是部分媒體配合有心人士一再扭曲事實,不斷製造錯誤輿論風向,造成調查局困擾,他為恐日後名譽難以回復,不得不特此聲明,表明清白。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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