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因涉掉包毒品「黑吃黑」、貪走贓款被判刑5年6月,目前高院審理中的基隆市警察局前警員張晉維,竟還夥同在台北市警士林分局任職的學弟陳信安一同利用前案犯罪手法黑吃黑毒品,新北地檢署今(26)日依貪污罪嫌起訴張、陳2人及共同犯案的林博涵、丘翊廷起訴,並建請法院對張晉維量處15年徒刑、陳信安、林博涵徒刑12年。
檢方起訴指出,擔任員警的陳信安與曾任警察的張晉維為前後期 同學,陳明知悉張在從警期間,曾藉查緝毒品後調包侵占之黑吃黑手法牟取不法利益涉及貪污案件,仍與張晉維、林博涵、丘翊廷等人以相同手法犯罪。
陳信安等人於111年12月至112年1月間,仿以前案黑吃黑調包毒品手法,先將摻有微量K他命的冰糖以夾鏈袋分裝,佯裝K他命外觀,再上網尋找不特定的K他命賣家談妥交易細節,並安排交易。
等到見面交易時再通知陳信安到場盤查,他們則伺機以先前備妥摻有微量K他命的冰糖包調包原始K他命,以此方式3次侵占扣案K他命計1300公克,被告林博涵、丘翊廷各獲得共22萬元的不法利益。
新北檢察官陳佳伶在偵辦張晉維、林博涵在111年間參與詐欺集團犯罪組織的水房運作,負責收購人頭帳戶,並勾結某銀行行員提高人頭帳戶每日ATM提領上限額度,以利提領人頭帳戶之詐得贓款案,經研析事證發現被告張晉維曾任警察,疑勾結現職警察從事不法犯行,於是指揮司法警察深入追查,經傳喚、搜索後,認陳信安等4人涉犯貪污重罪,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去年10月31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察官並痛批陳信安職司犯罪調查,本應廉潔自守、奉公守法、為民表率,查緝不法,維護治安;詎不知謹守分際,明知被告張晉維於前案因毒品黑吃黑犯行遭法院判刑後,仍蓄意聯繫張晉維詢問犯罪手法,並共謀多次配合違法侵占職務上持有之扣案K他命,另湮滅手機內關於毒品交易之對話紀錄,嚴重敗壞官箴,損及警譽,不宜輕縱。
而被告張晉維、林博涵共犯前案毒品黑吃黑,被告張晉維於前案遭羈押釋放後,除與被告林博涵加入詐欺集團從事詐騙,復變本加厲仿前案手法而接觸、尋找願意配合之警察從事不法,適與自甘墮落之被告陳信安一拍即合,其等偕同現職警察犯罪,所為惡性重大,且犯罪動機、目的甚為可惡,品行極其頑劣,被告張晉維、林博涵於犯罪後先予推託犯行,誤導偵查方向,見無法脫罪後始改口坦承,復以被告陳信安、張晉維均未配合確認犯罪所得,被告3人迄今均未繳回犯罪所得,犯後態度非佳等一切情狀,就被告張晉維求處徒刑15年、就被告陳信安、林博涵均求處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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