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大高雄里長交流協會黃姓總幹事,被控接受大陸國台辦指示,揪里長、農漁會成員組團赴大陸接受旅遊招待,再向團員抽取酬金,橋頭地檢署經過月餘偵查,今(7)日依涉犯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罪嫌起訴,同時,黃某到案後坦白犯行,主動交付相關物證,檢察官也建請法院處以適當之刑。
檢方起訴指出,大高雄里長交流協會的黃姓總幹事,自己也是旅行社的實際經營人,並曾擔任立委助理,自去年起已多次與中國台辦人員聯繫並招攬團員赴陸接受落地招待,中國方面並向黃某傳達參與之團員以里長或農漁會成員為佳。
黃某在112年4月至12月間,接受中國大陸地區政府之委託、指示及資助,被動聯繫或由黃某分別聯繫各省認識台辦人員,請台辦人員安排由陸方資助之廈門、泉州、山西、南京、武漢、襄陽、昆明等城市之落地招待行程,部分大陸地區台辦人員並向黃某傳達希望參與之團員以或農漁會成員或首來族等身分為佳,而由黃某邀約里民、農漁會、發展協會成員等人參加。
如果若黃某邀約之團員無符合農漁會成員等身分,即由黃某自己添寫團員身分,以前往大陸地區接受落地招待,由團員自行負擔機票等往返大陸之交通費用、台灣境內交通費用以及相關保險、代辦費用等,並加計黃某欲收取的報酬,作為團費,交予黃經營的旅行社收取。
在大陸地區目的地落地後,即由大陸地區台辦人員接待並由大陸地區政府資助 食、宿、交通、旅遊、參訪等行程費用,但是需接受台辦人員安排參訪社區基地及參加交流座談會等行程,台辦人員並舉辦多次飲宴餐敘,及安排陸方人員同桌用餐,旅遊行程均由大陸地區台辦人員進行安排後提供黃某確認,並由台辦機關全額資助餐飲、住宿、參訪行程等費用,台辦機關亦有派員隨行。
黃某即邀集總計110名團員參加落地招待交流行程,行程中有台辦人員到場參與,並由台辦人員在交流座談會及飲宴中,向具有投票權的團員發表並宣傳支持主張「兩岸和平」、「反台獨」、「兩岸一家親」的政黨,並表達期望團員支持有這些理念的政黨。行程中有台辦人員全程陪同,另安排隨團記者進行拍攝及採訪,進而於行程後發布相關宣傳新聞。
檢察官指出,黃某辦理帶團赴陸交流工作多年,明知中國大陸台辦等機關均係以兩岸統一為宗旨,而選舉將近,應謹慎避免觸法,並業經他人提醒勿於選舉期間帶團赴陸,仍執意帶領這些旅遊參訪交流團前往中國大陸,使團員接受為一定投票權行使之宣傳,然考量被告到案後隨即坦白犯行,主動交付相關物證,且素行尚佳,應可信其惡性尚非重大,建請法院處以適當之刑。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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