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香菇是台灣禁止進口的大陸農產品,私梟見有利可圖,利用漁船企圖由離島走私香菇牟利,金門地檢署去年10月就指揮海巡署查獲大陸漁船走私2464公斤闖關,並由台籍漁船接應,今(7)日偵查終結,將陳姓等3名大陸船員、洪姓等3名台籍船員依懲治走私條例、入出國及移民法起訴,並聲請沒收陸籍漁船、乾燥香菇及乾燥香菇絲等犯罪所用物品及管制品。
農業部明令禁止大陸香菇進口,去年6月並啟動聯合稽查行動,農糧署當時表示,農委會於90年即成立「雜糧蔬菜特作」鑑定小組,協助相關查緝單位鑑定農產品原產地。針對香菇部分已開發「穩定同位素」及「微量元素」檢測等技術,並蒐集各國產地樣品及相關資料,建立完整之樣品資料庫,提供海關等查緝機關作為判別原產地之參考,有效防堵中國大陸香菇混充進口。
私梟認為香菇禁令可使大陸香菇有利可圖,去年10月15日晚間,由張姓船員駕駛陸籍漁船,搭載陳姓、張姓船員自福建省漳州市龍海市海門島附近出海;於天凌晨1時許,由洪姓船員駕駛台籍漁船,搭載常姓、黃姓船員自金門縣后豐港出海。
雙方在同日凌晨1時50分許,航行到金門縣大膽島西方0.2浬,以併靠方式接駁私運的大陸地區產製818.92 公斤的乾燥香菇71袋、共計1644.82公斤的乾燥香菇絲81箱,經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第九海巡隊駕駛巡防艇當場查獲,張姓等3名陸籍船員遭當場逮捕,洪姓等3名台籍船員雖駕船逃離現場,但是之後仍經海巡人員循線查獲。
檢方偵查後,將6人依懲治走私條例之私運管制物品進口、入出國及移民法之未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等罪嫌起訴,並聲請沒收陸籍漁船、乾燥香菇及乾燥香菇絲等犯罪所用物品及管制品。
金檢表示,走私物品未經過課稅及查驗,不僅影響市場競爭之公平性、導致國家稅收減少,且可能危害國人身體健康,檢方將持續與轄內海巡署等司法警察單位就走私犯罪嚴查厲辦,以避免走私物品流入我國市面。
照片來源:金門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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