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檢調偵辦詐騙案,循線意外發現執業律師鄭鴻威、李明潔、楊雅涵等人,利用擔任詐騙車手辯護人機會,將偵查內容及筆錄內容、檢察官聲押卷證等,以加密通訊軟體傳送回報給詐團,為涉案詐團成員脫罪,台北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師鄭鴻威、李明潔、楊雅涵3人,北院今(3)日裁准。
對於執業律師涉及不法,全國律師聯合會也發出聲明表示,近日陸續發生多起律師因執行業務涉嫌犯罪而遭調查之案件,本會籲請各會員執行職務時應謹遵法令及律師倫理規範,以免觸法。本會同時亦籲請檢、調機關應本於無罪推定原則,毋枉毋縱遵法辦理,以維法制。
全律會指出,律師執行業務,應依律師法明定之自律自治之精神,誠正信實執行職務,以維護社會公義及改善法律制度,除律師法之規範外,本會亦已制訂律師倫理規範以規範律師之執業行為。
全律會強調,如檢調偵查過程中,發現律師利用執行職務之機會而有不法犯行,或有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之情形,亦請執法單位除依法追究責任外,並請將相關事證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俾由律師懲戒委員會調查、追究律師懲戒事宜,以維護律師之執業品位及尊嚴。
北檢日前約談到案6名律師,這些律師來自不同的律師事務所,其中鄭鴻威接受詐團委任,替詐團車手辯護,鄭另牽線學弟妹,引薦給詐團替車手辯護。
北檢去年偵辦數起詐騙集團案件,都是由鄭鴻威擔任被告的辯護律師,不過,這些被告的應訊內容,卻似乎經過套招,深入追查後,發現竟是在野法曹的律師,利用辯護機會,或向法院閱卷,將偵訊內容透過有加密機制的telegram回報,而且疑似有組織的行為,深入追查後,查獲這起案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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