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士林地檢署起訴SBL假球案,被訴球員中唯一被羈押的裕隆隊柯旻豪,經士林地院開庭審理後,認其否認部分犯行,供述與多位證人相左,且有事實足認被告有串證、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柯旻豪是裕隆球隊主力,在假球案中被認為涉嫌重大,是假球案白手套的關鍵人物,因柯避重就輕,士檢去年11月18日將其約談到案後,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迄今。
法院指出,被告柯旻豪經訊問後,否認部分犯行,惟依被告先前供述內容、相關證人之證述、手機通訊對話紀錄截圖等證據資料,堪認被告涉犯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21條第2項、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刑法第266條等罪之犯罪嫌疑重大。
同時,被告就案情重要事項之供述與卷內多位證人之證述有異,仍有調查之必要,且目前尚有部分共犯在逃,如未將被告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難認其不會與其他共犯串證,而有事實足認被告有串證、滅證之虞,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之羈押原因。
合議庭斟酌本案目前審理進度、司法權有效行使,既被告仍有串證致事實不明之可能,即難以羈押以外之其他手段避免,為保全後續程序之順利進行,並斟酌被告人身自由遭限制之程度,及健全運動彩券發行之社會公益,認有羈押之必要,故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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