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中華統一促進黨的林姓、李姓黨員,去年10月9日到15日間,以7日遊9800元的低價團費赴廣東省各處旅遊、交流,揪團63人接受招待,台北地檢署指揮警方執行搜索約談,拘提、傳喚被告32人到案,檢察官偵訊後,認林、李2人涉犯反滲透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今(3)日凌晨諭令各以10萬元、5萬元交保,其餘被告請回。
檢警調查,林、李2名統促黨成員受中共廣東省梅州市人民政府等單位指示、資助,而邀約該黨成員或親友,於112年10月9日至15日,7日遊以9800元之低價團費赴廣東省各處旅遊、交流,在陸期間之食宿、交通全由陸方資助、招待。陸方台辦人員並於晚會中發表「兩岸一家親」等宣揚促進統一之言論。
李某返台後,於該旅遊團之微信群組中,籲請63名旅遊團員將政黨票投給統促黨,將該黨總裁張安樂送進立法院等語,以此方式為特定政黨宣傳,並以此不正利益行賄有投票權之團員。
北檢是日前接獲境外勢力介選情資,指派檢察官姜長志指揮刑事警察局、台北市警局、新北市警局、苗栗縣警局、台中市警局、嘉義縣警局、台南市警局執行搜索1處,並拘提被告6人、通知被告26人到案。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林姓被告等2人罪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而命具保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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