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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鈴扯成共諜 北檢起訴魯姓教練等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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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鈴扯成共諜 北檢起訴魯姓教練等10人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曾獲台灣扯鈴冠軍,多次應邀赴國外表演,也是中華民國扯鈴聯盟草創人兼理事的扯鈴教練魯紀賢,到大陸洽尋商演活動時,被陸方情工人員吸收,返台後為其發展組織,並以招待宴飲、支付報酬等方式,吸收6個軍事單位士官兵蒐集部隊教育測練等機密,台北地檢署偵查後,今(17)日依違反國安法之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幫助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違反銀行法之非法辦理銀行匯兌業務罪嫌起訴魯紀賢及退役軍士官等10人,有關遭吸收之現役軍士官兵涉嫌洩密部分另行偵辦中。

檢方起訴指出,魯紀賢為扯鈴教練出身,於109年間前往大陸地區洽尋扯鈴商演活動時,遭中共情工人員吸收,之後透過陸籍田姓女子以地下通匯等方式,接收中共資金至少新台幣570餘萬元,並承租台北市士林區某處房屋作為發展組織的據點。

魯紀賢先吸收,已退役的林姓、林姓、常姓軍中士官、兵、及當時現役現在退役的李姓下士、海巡馮姓下士,再自行或透過其等以招待飲宴、給付每人5000元至數萬元不等的金錢報酬等方式,接觸、拉攏、吸收現役軍士官兵同袍或友人加入組織,並利誘協助收集、提供如教育訓練講習實施計畫、競賽、測考實施計畫、工作會報資料等軍中文件資料,以此方式成功吸收7名軍士官兵或友人,另對11名軍士官兵吸收未遂。

此外,趙姓扯鈴教練,某郭姓藝人胞弟及曾姓女子,檢調查出,除提供名下銀行 帳戶供被告魯紀賢收受報酬及中共資金使用,以維持其組織持續運作,另協助魯紀賢在組織據點的相關業務,並均領有報酬,以此方式幫助魯紀賢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

檢調是於今年7月19日執行搜索多處,向法院聲請羈押魯紀賢及2名林姓被告、常姓、李姓等5人獲准,經積極分析扣案事證,持續向上溯源,再接續發動6波傳喚、搜索行動,分別於8月3日、24日向法院聲請羈押被告馮姓、趙姓等被告獲准,總共羈押7人,今天起訴魯紀賢等10人。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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