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經營IC電子零組件代理公司的林姓業界聞人,卻成了欠稅大戶,林某因於99年間連續出售多筆汐止區不動產,經稅捐機關核課綜合所得稅及罰鍰等合計約3072萬餘元,但林某拒不繳納,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強制執行,經行政執行官訊問後,認為已具有管收事由,於核發留置通知書後,林某前妻火速越洋調度資金300萬元繳納,餘額辦理分期,為其換取自由。
這位林姓聞人自美國矽谷返台定居後,經營IC電子零組件代理公司,曾參選立委,稅捐機關自104年9月起陸續送達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等給林某,他均未繳納,移送機關於是移送台北分署執行。
經台北分署詳細調查後,發現林某於稅款通知書送達後,仍將其銀行帳戶內的高額存款提領或轉匯至其所投資經營的公司、前妻及友人的金融帳戶,且經台北分署核發禁止命令後,仍以經營公司招待客戶為由,屢次從事違反禁止命令的消費行為。台北分署日前核發限期履行命令,命令林某於17日上午到分署履行或提供擔保。
林某到場後,雖就他被查到匯出存款及奢侈消費等行為提出解釋,且揚言已談妥生意,即將取得美國上市公司股票,可用以清償欠稅,請求分署給予時間云云,不過,經行政執行官審斷林某只是唬稱可全額清償,卻未提出任何可立即實現的具體清償計畫,於是依法留置,並準備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
林某見狀後,為免牢獄之災,即表示其有心肌梗塞及高血壓等疾病,身體常感不適,且絕非有意欠繳稅款,為了展現繳納誠意,火速聯繫遠在英國陪伴女兒的前妻越洋調度資金,之後林某前妻轉請友人匯款300萬元至林某中國信託商業銀行金融帳戶,並由台北分署執行人員偕同林某的員工,趕赴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辦理300萬元之提領及轉匯國庫的台北分署專戶,其餘款項並分23期繳納,本案經移送的稅捐機關同意分期繳納後,台北分署始同意釋放義務人。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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