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扮演國防工業吃重角色的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竟然發生採購弊端,謝姓中校副組長、白姓副組長、彭姓技術師,利用辦理國軍建置武器系統所需製品採購案之機會,涉嫌與廠商勾結,量身定做有利之標案規格,甚至為提高廠商獲利「降格以求」,將軍規降為商規,還有廠商利用大陸貨混充交貨,桃園地檢署今(8)日偵查終結,依涉犯背信、洩密、詐欺取財等罪嫌將謝姓中校等3名中科院人員及8名廠商提起公訴,並對謝等中科院人員具體求處18到12年不等徒刑。
中科院是在前年12月間辦理「電纜線等9項」採購案驗收時,發現廠商未依規定取得優力國際安全公司認證的證書,深入調查後發現興武計畫室專案管理組謝姓中校副組長、彭姓技術師及系工組白姓副組長,利用辦理國軍建置武器系統所需製品採購案與廠商勾結,將軍規改為成本低廉的工業規格並洩漏標案,於是在去年3月間主動函送桃園市調查處偵辦。
檢調進行調查後發現,中科院系製中心興武計畫室系工組白姓副組長、彭姓技術師及專案管理組謝姓中校副組長,利用辦理國軍建置武器系統所需製品採購案的機會,涉嫌與廠商勾結,量身定做有利的標案規格,且為提高廠商獲利,刻意將標案內原本基於耐用性等考量所採用的「軍規規格」,變更為成本較為低廉的工業規格(亦稱商業規格),嚴重影響國防安全。
同時,謝姓中校更在其中部分標案尚未公告前,即將標案相關文件翻拍後,先行 洩漏給廠商人員知悉,使廠商得以對於投標文件預作準備,藉此提高取得標案之機會。
檢調偵查過程中,另發現承作這些武器系統採購案的另一投標廠商,明知中科院為維護國防安全,於採購契約中明文禁止廠商使用中國大陸製品,竟為增加公司獲利,自中國大陸地區進口製品後,在臺進行加工作業,並於加工完畢後,佯充為臺灣製造成品交給中科院,致中科院陷於錯誤,依約撥付新臺幣5546萬5200 元。
檢方審酌涉案人員嚴重危及國防安全及人民的生命危險,請求法院量處謝某有期徒刑18年、彭姓及白姓2人有期徒刑12 年。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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