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現年72歲的王姓老婦,在家中上廁所時誤認年過9旬的蕭姓丈夫是「壞人」,持水果刀刺進丈夫心臟「一刀斃命」,桃園地方法院依家暴殺人罪判處王婦徒刑10年6月,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以王婦年事已高,坦承犯罪有悔悟之心,且兒子請求法院對母親從輕量刑,今(24)日改判徒刑6年。可上訴。
這起殺夫案發生在去年8月2日晚間,與丈夫同住在桃園市蘆竹區的王姓老婦無故持水果刀刺死丈夫,王婦的兒子打電話回家,發現母親態度有異,講話有點失控,於是請弟弟回家了解狀況,沒想到竟發現老父倒在廁所全身是血,趕忙打電話報警求救,但蕭老先生還是因心囊血塞而引發心臟性休克死亡。
王婦在偵審中坦承「用水果刀刺了一個人」,但辯稱並不知道刺的是自己的老伴,她表示,她在上廁所,忽然有個人踹門進來,她把進來的人推下去,想說是壞人,就跑到廚房拿水果刀砍他。她印象是刺一個人,把他推倒下之後才拿刀來刺,因為怕他會爬起來。
王婦的辯護人則主張王婦有服用安眠藥及飲酒習慣,案發當時因精神障礙致辨識行為違法或控制行為能力顯著降低情形。
不過,檢察官偵查時囑託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對王婦進行精神鑑定,結果認王婦符合酒精使用障礙症、鎮靜、安眠或抗焦慮藥使用障礙症之診斷,過往曾符合鬱症、持續性憂鬱症之診斷,但沒有證據顯示王婦行為時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能力有顯著下降。桃園地院因此依家暴殺人罪判王婦徒刑10年6月。
高院合議庭審酌認為,王婦殺人事證明確,但與出於故舊恩怨、逞兇鬥狠、謀財害命或是無差別隨機之惡意、兇殘殺人行為,迥然有別,經綜合其犯罪的動機、手段、背景及造成社會整體侵害程度等情,原審未能依刑法顯可憫恕的規定給予酌減其刑未臻妥適。
此外,王婦與死者的2個兒子在法院審判時也替母親求情,表示父母都是他們的至親,且2人感情也很好,母親年紀又大身體也不好,希望從輕量刑。合議庭考量王婦與丈夫結縭數十年,兩人同住,彼此相依為命,雖偶有爭吵,但無肢體衝突,感情尚稱良好,王婦雖偶有爭吵,但無肢體衝突,感情尚稱良好,而王婦長年為疾病所苦,有睡眠障礙,另考量她現年屆72歲,已屬高齡,除本案外,並無其他任何前案紀錄,品行尚稱良好,犯後坦承核心情節,且於高院審理時坦承犯罪,已見悔悟之心,因此撤銷原判決,改判徒刑6年。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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