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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21年採花賊重判26年 再因侵入住宅添刑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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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21年採花賊重判26年 再因侵入住宅添刑1年10月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從民國89年起攜帶兇器,橫行北高兩市闖入民宅分別性侵8名被害人的涂姓男子,111年5月間被警方緝獲,台北地方法院依8個攜帶兇器侵入住宅犯強制性交罪,判涂男徒刑26年8月,檢警又發現涂男在台北市故技重施企圖侵入台北市中山區民宅行竊,因被害女子飼養的狗受驚擾狂吠才未得逞,警方依涂男在被害人客廳遺留襪紋上的DNA確定涂男犯案,北院再依侵入住宅竊盜未遂罪判他徒刑1年10月。2案均可上訴。

涂姓男子從89年8月起到94年間,攜帶水果刀闖入學生分租宿舍等單身女子租屋處,利用凌晨或清晨時分,被害人還在熟睡的機會,持刀脅迫被害人脫去衣物,再強制猥褻被害人,並對被害人強制性交得逞。涂男犯案地點跨越北、高兩市,已知受害者多達8人,其中1名被害人案發當時還未成年。

案發後由於涂男太會掩飾,警方一直找不到真兇,直到103年台北市士林區及大安區分別發生住宅遭侵入案件,警方採集現場生物跡證檢出之DNA-STR型別,赫然發現與8起強制性交案的犯嫌相符,再進一步採得8枚指紋,因鑑識技術不斷強化,刑事局於107年間辦理舊案比對時,發現103年採獲的其中1枚指紋與涂男左拇指指紋相符,在111年5月緝獲涂男,經刑事局採集其DNA-STR型別後進行鑑驗,確認他就是8起性侵害案件的採花賊。

因科學事證確鑿,台北地院依8個攜帶兇器侵入住宅犯強制性交罪分別判處涂男10年8月到7年6月不等徒刑,合併應執行徒刑26年8月。

涂男103年的犯下的侵入住宅案,則被北院另外判刑。法官並根據涂男性侵害案的卷證痛斥涂男於侵入住宅行竊時,因見其內有女性而強制性交之案例,更有被害人為未滿14歲之少年,顯見被告幾無法控制其獸慾,這件侵入住宅竊盜未遂案的被害人又為女性,幸因家中犬隻狂吠製造被告壓力而促使被告逃離現場,卻已對被害人居住安穩造成高度風險,可想像被害人因本案所生之恐懼,恐長期無法弭平。被告犯後於警詢時坦承犯行,於偵訊時無視生物跡證之鐵證,又矢口否認犯行,於本院審理時才坦認犯行,難謂犯後態度良好,因此判涂男1年10月徒刑。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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