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跨黨派立委集體被控在SOGO案中涉貪,台灣高等法院今(4)日再度開庭,就證據清單羅列證據的證據能力表示意見,立委蘇震清表示,已經委請辯護人遞呈聲請勘驗狀,對他有利的部分檢調的筆錄都未呈現;趙正宇的辯護人更表示,檢察官偵訊時未依法向當事人宣告權利,是詐取被告的供述。
今天的庭訊是就立委蘇震清、陳超明及趙正宇被控犯罪的部分釐清證據能力、證據方法及爭點整理,除了趙正宇僅被上訴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罪,其他2名立委仍在公司法修正的公聽會是否涉及不法進行整理,由於卷證頗多,逐一檢視下,庭訊2個小時才結束。
蘇震清在表達意見時表示,他已經委請辯護人遞狀聲請勘驗證據。蘇震清說,SOGO案的偵審對他不盡公平,筆錄的內容沒有全部呈現,檢調的偵訊筆錄,對他有利的部分都未出現,他相信合議庭在勘驗證據時能查明真相,還他清白。
蘇震清的辯護人準備充分,8月1日就遞出刑事準備四狀,對於供述及非供述證據方面已由準備狀說明意見,不過,在蘇震清表達意見後,辯護人仍補充調取通訊監察的全部資料,以完整還原。
陳超明的辯護人則對梁文一的陳述表示,並未成證人具結,沒有證據能力;郭克銘的陳述也有調查局的自行註解,有誘導訊問之嫌,也沒有證據能力;郭克銘、李恆隆對於陳超明的供述,應該依證人的方式再進行調查。
趙正宇的辯護人更指檢察官在偵訊中沒有對趙正宇宣告被告的權利,也沒有告知調查罪名,並誤導案件察際偵查情況,讓趙擔心、產生巨大心理負擔,是詐取被告的供述,沒有證據能力。
同時,辯護人也表示,趙正宇的收入都是合法所得,只是當時漏報。對此,蒞庭檢察官則向法庭聲請調閱107、108年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趙正宇個人綜所稅的原始申報資料,釐清辯護人指的合法收入,是案發後才申報。
由於全案上訴二審已近1年,被告的辯護人都以調卷為由延宕程序,檢察官也向合議庭表達應訂出包括聲請勘驗證據的期限,避免造成案件懸而未決。
法官則諭知辯護人盡快完成準備程序,全案候核辦。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更多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