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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凱凌貪瀆案 超貸建商董座600萬換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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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凱凌貪瀆案 超貸建商董座600萬換緩刑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南市前經發局長陳凱凌被控貪污案,陳開庭時全部認罪,不過,在涉嫌以購屋名義,與建商合議超貸的案情部分,本來否認涉案的建商台邦建設公司董事長陳福成也在法庭與台南地檢署公訴檢察官認罪協商,台南地院今(31)日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陳福成徒刑1年,緩刑2年,並應於判決確定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600萬元,並不得上訴。

陳凱凌是被控於110年8月10日前看中台南市中西區新建案工地的一處成屋,與建商、代銷議價2168萬元,陳凱凌卻要求「多貸款」以支付裝潢費用,陳姓建商及翁姓代銷商明知此舉違反房屋實價登錄之規定,仍配合作價為2568萬元,使陳凱凌在扣除自備款尾款、契稅及及代書費後詐貸取得296萬餘元。

南院開庭6月27日時,陳凱凌與售屋的翁姓代銷商都認罪,建商陳福成則否認犯罪,辯稱未與陳、翁兩人共謀詐欺取財,對陳凱凌購買台邦興建的大樓房產過程並不知情。

本月10日南院再次開庭準備程序,陳福成突然要求與檢方認罪協商,他並表示是自己真願意協商認罪。陳除了承認涉犯使公務員登錄不實,三人以上詐欺取財罪,並希望優先將600萬元交給犯罪被害人協會基金做社會公益。

至於陳凱凌涉案部分,法官另擇期再審,陳凱凌在4月20日檢方依貪污等罪將他起訴,法院裁定繼續羈押,期間陳的辯護人向法院陳報,陳對於起訴書所載犯罪事實就都不爭執,並願意繳納犯罪所得、做好入獄服刑準備,希望能停止羈押,不過,法院審酌後仍裁定自7月20日起延長羈押2月。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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