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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SOGO案開庭 辯方批錄音、筆錄內容有出入應比對勘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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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SOGO案開庭 辯方批錄音、筆錄內容有出入應比對勘驗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跨黨派立委集體被控在SOGO案中涉貪,台灣高等法院今(9)日再度開庭,就證據清單羅列證據的證據能力表示意見,不過,所有傳喚被告的辯護人都對筆錄內容高度質疑,認為與錄音檔有出入,聲請調閱錄音檔及譯文進行比對後再行陳報,由於內容繁多,辯方要求至少需要3個月時間才足以釐清,法官指示記明筆錄後,諭知候核辦。

庭訊先就供述證據部分進行確認,立委廖國棟的辯護律師表示,廖在109年8月10日,分別在上午9時,下午1時及晚間9時進行偵訊,長達8小時的疲勞訊問,不具自白的任意性,沒有證據能力;同時,其他的供述證據也無法證明被告廖國棟有要求期約、收受賄賂。

廖的辯護人更強調,109年8月5日李恆隆、郭克銘及經濟部總務司長魏士綱、統領百貨總經理翁華利的錄音檔案與筆錄內容有出入。而且經比對筆錄及錄音檔後,發現郭克銘曾供稱「翁董事說不知道」、「郭克銘說他不會來」等言論,足以證明廖國棟與案件相關人無對價關係,不過筆錄中沒有記載。

徐永明的辯護人更表示,相關的調詢筆錄,非審判內筆錄,應屬傳聞證據,不具證據能力,同時,偵查中的嫌疑人或被告筆錄,有的未具結,也沒有證據能力。

在非供述證據方面,廖國棟辯護人質疑取得的電子卷證有缺漏,而且編碼錯誤,有缺頁。

這些對於筆錄內容的質疑,所有辯護人都表示應調閱全部通訊監察部分的調查光碟、譯文及行動硬碟部分,經過比對才能對證據能力表示意見。更有辯護人指出,一審不採李恆隆、郭克銘的部分證言,原因是「被告不自證己罪」,但是,2人是承認有罪的,這個部分顯然有矛盾。

至於傳喚證人部分,被告的辯護人都聲請傳喚李恆隆、郭克銘,至於廖國棟辦公室副主任江朝輝、經濟部總務司長魏士綱、統領百貨總經理翁華利、徐永明助理李承值、詹昕諺都在傳喚之列。

法官當庭要求辯護人加快比對時程,不過,辯護人表示,筆錄、譯文及光碟內容繁多,例如翁華利109年7月31日的錄音檔就長達15小時,請求最少給予3個月時候比對。法官諭知候核辦。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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