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媳婦涉入南港展覽館及龍潭購地案洗錢案被判刑確定,陳致中上週向高雄地檢署報到入監服刑,黃睿靚遭判刑10月,併科罰金100萬元,給予緩刑4年機會,須支付公庫100萬元,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已通知黃女公庫帳號,讓黃女匯款入帳履行緩刑條件。
南港展覽館及龍潭購地案洗錢案中,陳致中及黃睿靚部分,高院更二審考量陳及黃協助吳淑珍切斷重大犯罪所得財物的資金性質及來源,透過繁複手段設立海外帳戶,涉入不淺,各依洗錢罪判刑, 但考量黃女涉犯情節較輕給予緩刑宣告。此部分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陳致中判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確定,已於5月11日入監,妻子黃睿靚判刑10月,併科罰金100萬元,緩刑4年,並給付公庫100萬元確定。
至於扁嫂吳淑珍涉犯洗錢罪部分,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刑2年,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三審上周才完成抽籤分案。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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