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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詐騙集團騙柯P之子 男子提供帳戶被判刑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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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助詐騙集團騙柯P之子 男子提供帳戶被判刑4月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之子柯傅堯,110年底被詐騙集團以網路購書交易失敗為由,共騙走11萬9000餘元,詐欺集團成年車手孫興耀被起訴判刑,另名車手陳鉅弦、林柏諺等人被通緝,提供銀行帳戶給詐欺集團使用的男子黃信宸,日前被新北地院依幫助洗錢罪判刑4月、併科罰金10000元,緩刑2年。可上訴。

檢警依據柯傅堯報案,循線查出是某詐欺集團幹的,逮捕該集團林柏諺、孫興耀、陳鉅弦等3名車手,法院將其中1名車手孫興耀依加重詐欺罪判刑1年2月,另2人在審理期間落跑被法院通緝。此外,提供銀行帳戶的除了黃信宸,還有一名曹晉嘉,日前被台北地院依幫助洗錢罪判刑2月、併科罰金1000元,緩刑2年。

柯傅堯是在年12月13日透過電商網站網購書籍時,疑因電商平台遭駭客侵入,導致他的交易個資外洩,過沒多久一名自稱客服致電謊稱「交易失敗」,需退回購書款項,柯男當時不疑有他依照詐騙集團的提示操作ATM,並陸續匯了4筆29985元加上手續費,共計損失11萬9千餘元,事後驚覺不對,再做確認才知受騙上當,因此報警處理。

黃信宸坦承犯行,法院認為被告雖未實際參與詐欺取財及洗錢犯行,但是他提供帳戶供詐欺集團充為詐欺、洗錢犯罪之用,助長詐欺集團犯罪之橫行,並協助掩飾犯罪贓款去向,增加國家查緝犯罪及被害人尋求救濟之困難,危害社會秩序穩定及正常交易安全,造成被害人等受有金錢損失,所為實不足取。

合議庭考量黃信宸兼智識程度、從事軟體公司行政助理之工作,與父母同住之家庭經濟狀況,法院審理時表示有意願與被害人調解,但因被害人均未於調解期日到庭,而未能達成調解,及業已與告訴人林姓女子達成賠償合意及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判黃徒刑4月、併科罰金10000元,並考量黃經此偵審程序及罪刑之宣告,應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宣告緩刑2年。

對於柯P之子被騙,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黃瀞瑩表示,近期詐騙猖獗,各式詐騙手法都有,警方應該上緊發條加速查緝,以個案看通案,循線追查,希望不要有更多的受害者。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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