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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頭騙獎金 前海巡分隊長涉貪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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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頭騙獎金 前海巡分隊長涉貪入獄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已經退休的海巡署偵防分署宜蘭查緝隊分隊長的沈大祥,任職期間為圖菸酒管理法規定的豐厚檢舉獎金,竟夥同民間友人當人頭製作假筆錄,詐領檢舉私菸及私酒的獎金737萬元,被依7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及1個偽造文書罪,各判處7年3月到9年不等徒刑定讞,台北地檢署今(31)日傳喚沈到案發監執行,檢方將向將向法院聲請定合併執行刑期。

沈大祥是在98年7月1日起至102年1月28日間擔任海巡署偵防分署宜蘭查緝隊分隊長,貪圖依依菸酒管理法制定的「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辦法」,除查緝機關可向查獲地的縣市政府申領每案最高600萬元之查緝獎金外,檢舉人也可申領個案最高480萬元的走私私菸檢舉獎金,而且多是由受理檢舉機關協助提供檢舉及查獲情形,作為提撥獎勵金的依據。

沈大祥長年經辦查緝走私私菸案件,因其犯罪偵防職責常事前查知走私私菸集團動態,為圖取得前述豐厚檢舉獎金,於是獲得走私情資後,明知友人並非檢舉人,卻製作內容不實之檢舉筆錄再由友人簽名署押,向財政部詐領檢舉獎金,直到自己退伍後露了口風被逮,共計犯下7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1次偽造文書罪。

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認為,沈大祥擔任宜蘭查緝隊分隊長,長年經辦查緝走私私菸案件,為圖不法獲取走私私菸檢舉獎金,卻與他民間友共同詐領獎金,影響國家公務員之形象,應予非難,依詐取財物及偽造文書等罪分別重判,合計判刑達56年10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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