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性招待案持續延燒,當初偵辦檢察官風紀案件「順藤摸瓜」發現陳接受業者招待並上簽呈的檢察官林仲斌,後又涉觸犯《通信保障及監察法》被判刑8月,判決書卻未公開,引發外界質疑,司法院今(23)日澄清表示,判決書中有「國家安全」的文字,系統誤判為國家機密案件才沒有公開,絕無「官官相護」情事。
林仲斌當年偵辦一起妨害風化案件,被控指示下屬盜攝同署兩名主任在包廂內的聲音與畫面,其中一名主任吳岳輝質疑林違法蒐證,提起違反通保法自訴,南院8日判林8月刑,但判決書卻顯示「本件為少年事件,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規定,未公開其內容」。到了21日,該判決突然公開,惟過沒多久又顯示「經程式自動判定為依法不得公開之案件」。不料,同日二度公開判決書,到了22日又變為不公開,同日下午三度改為公開,前後共變動6次。引發外界質疑。
司法院對此表示,此案的判決書中有「國家安全」的文字,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及「法院辦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等相關規定,裁判書類公示時,不得揭露國家機密,司法院設計裁判書上傳系統時,對於相關文字會啟動自動遮隱功能,將該裁判書先設定為不公開。
這件違反《通信保障及監察法》案件,因引用《通保法》的法條文字中有「國家安全」文字,系統在批次處理時即啟動自動遮隱功能,先將該裁判書設定為不公開,之後書記官認為該判決書不屬此類案件,所以重新上傳,不過,系統又再次啟動自動遮隱功能,將該裁判書設定為不公開,再經書記官重新上傳完成。
司法院強調,此案純屬系統錯誤問題,以致書記官多次上傳均遭系統自動遮隱,且本案為社會矚目案件,法院不可能也無必要遮隱該判決,此從書記官多次嘗試上傳裁判書,亦可證明。報導中稱有人認為被告為檢察官、其妻台南地院法官,所以疑似官官相護,承審法官刻意於判決書中寫出「國家安全」之關鍵字以迴避外界監督檢視,法院內部人員疏懶怠惰等,均非事實,應予澄清。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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