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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民偷情? 名醫提告索賠無積極事證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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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民偷情? 名醫提告索賠無積極事證敗訴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棒球明星王建民遭台南耳鼻喉科醫師王文哲控告,與其同是醫美女醫師的妻子蕭嘉蓉不當往來,侵害其配偶權,向台南地方法院起訴求償1000萬元,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事發生在10多年前,王文哲所提證據已逾追訴時效,加上全案沒有積極證據能證明兩人逾越正常社交範圍,判王建民、蕭嘉蓉免賠。

據悉,本案原告王文哲已經提起上訴,目前已由台南高分院繫屬。

蕭嘉蓉與王文哲這對醫師夫妻檔原本一起開設聯合診所,但蕭發現丈夫外遇偷吃2名女患者,向丈夫與女病患提告求償1000萬元,並訴請離婚,一審判王文哲與外遇2女連帶賠350萬元給蕭嘉蓉。

王文哲主張,與蕭嘉蓉109年分居後,他110年1月間因思念子女,打開家用照片隨身碟,發現蕭與王建民在103年底到104年11月間使用Viber通訊互訴愛意,103年12月到104年初還曾相約到台南漁光島、高雄等地出遊,他認為這已超出正常社交,侵害其配偶權,因此向妻子及王建民連帶求償1000萬元。

不過,蕭嘉蓉則反駁指出,她與王建民於103年12月間因醫美治療而認識,夫婿與子女因此與王建民熟識,二人基於醫病、球迷與球員及朋友間的正常往來,未逾越一般社交範圍。前夫多次婚外情,經她另案訴請賠償,前夫為了反擊她,將她與王建民2人過往通訊內容斷章取義或惡意扭曲,且丈夫所提證物為不法盜取她的通訊紀錄所得,應無證據能力,且自104年間取得該通訊內容,至110年4月提起訴訟,已逾2年時效。

王建民也辯稱,他經友人介紹向蕭嘉蓉求診,因而認識蕭嘉蓉夫妻,與兩人的子女熟識,他與蕭嘉蓉的通訊對話,純屬朋友閒聊,毫無傾訴愛念之意,返國期間與蕭嘉蓉見面均為醫療目的,趁就診空檔短暫外出,也無曖昧舉止,未逾越正常社交範圍,是王文哲曲解二人正當往來。

法院勘驗事證後,認定王建民與女醫在103年及104年間的確有通訊往來,但內容並無何男女情愫或親密交往舉止,沒逾越一般社交行為範圍,對蕭女丈夫配偶權不構成侵害。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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