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誆冤親債主索命 騙色神棍強制性交罪二審判刑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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誆冤親債主索命 騙色神棍強制性交罪二審判刑3年4月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宜蘭一名莊姓男子利用被害女生與男友感情不睦、心神不寧,向被害人誆稱是遭冤親債主索命,必須飲用他帶的符咒燒成的符水,並與他發生性關係才能「排解」,宜蘭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莊男徒刑3年4月,他不服上訴二審,高院今(14)日駁回他的上訴,維持徒刑3年4月原判。可上訴。

莊男是透過其女友得知被害女子與男友感情不睦、心神不寧,他在108年9月5日凌晨1點多,攜帶符咒前往被害人住處,與其女友及被害女子談論她感情問題。期間莊男利用被害人無助且情緒不穩之狀態,妄稱她因遭冤親債主索命,才導致工作、感情不順,需向對方賠罪,其讓冤親債主上身後,與她發生性行為,方可化解,然後燃燒他攜帶之符咒,讓她飲用符水,藉此壓抑她理性思考空間甚至開口就是「性交10次」,被害人不願意,莊男逐次遞減,最後加以性侵1次。

宜蘭地院審理時,莊男不否認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但辯稱是被害人因遭逢感情挫折處於徬徨無助之際,主動靠在他身上,雙方才發生性行為,是「你情我願下發生」。

宜蘭地院檢視包括莊男女友在內的證人證述,確認案發當天莊男確有帶符咒到被害人住處,並確曾說過「冤親債主索命」等語,利用怪力亂神之話術以冤親債主纏身,科學無從檢證但民間時有耳聞之迷信作法,使被害人信以為真,而與之發生性交行為,是違反她意願之強制性交行為。判莊男徒刑3年4月。

莊男堅稱雙方發生性行為是屬自願,並據此上訴二審。合議庭認為,莊男辯稱雙方你情我願、合意在客廳沙發發生性行為等情,不足採信;斟酌莊男對被害人的人格尊嚴戕害甚鉅,且犯後否認犯罪,雖表示欲與被害人和解及賠償損害,然始終未能提出具體和解方案,亦未取得被害人原諒等節,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可上訴。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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