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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蒐集他人入出境資料 軍情局少校提告抗罰北高行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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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蒐集他人入出境資料 軍情局少校提告抗罰北高行駁回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從事特種情報調查的方姓少校,被發現公器私用私自透過移民署不當蒐集及利用他人入、出國資訊,已侵害他人權益,遭記大過1次懲罰,方某不服,提起訴願,經決定駁回,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合議庭審理後,認為方某應該向上級申請審議、再審議,以謀救濟,不得提起行政訴訟救濟,裁定駁回方某之訴。可抗告。

方姓少校是在110年10月4日,無正當理由,私自透過移民署不當蒐集及利用他人入、出國資訊,已侵害他人權益,並損害軍譽,情節重大,軍情局調查認定屬實後,於110年11月10日召開評議會,依據《陸海空軍懲罰法》及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以其行為不檢,決議對方記大過1次懲罰。

方某不服提起訴願被駁回,因此提起行政訴訟。北高行合議庭認為,方某是現役少校軍人負責特種情報調查,所涉違反國軍軍風紀維護實施規定「行為不檢」之違紀事件,軍情局對方某所為1大過懲罰令,是為嚴肅軍人紀律所為之懲罰權行使,其性質上是屬於軍隊內部管理措施,並未直接影響方某軍人身分之存續及服軍職權利。

方某對軍情局的記過懲罰如有不服,可以依懲罰法規定向上級申訴,或依國軍官兵權益保障會審議要點規定申請審議、再審議,以謀救濟,尚不得對之提起行政訴訟救濟。方某提起這起撤銷訴訟,核屬不備訴訟要件,且不能補正,自應予以裁定駁回。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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