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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擊招待所之亂 黃建榮控王涂芝、鄭鑫宏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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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擊招待所之亂 黃建榮控王涂芝、鄭鑫宏誹謗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檢警偵辦「小明」郭哲敏地下匯兌集團洗錢案,引發的「招待所之亂」,台灣高檢署完成行政調查,引發當事人強烈不滿,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今(17)日下午委任律師黃秀惠,前往台北地檢署控告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及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鄭鑫宏涉嫌加重誹謗、誹謗罪。

黃秀惠指出,控告王涂芝的部分,主要是她誣指黃建榮109年1月17號,在政風室尾牙續攤後帶著她與前政風室主任黃錦秋,接受廠商不當招待,以及111年1月11日告訴人意圖叫她改口供,沒有到八八會館,因為沒有影像。

說,這兩件事情都是不實指控,尤其是黃建榮已經提供主任檢察官鄭鑫宏相對的證據,當天黃、王兩人沒有見面,如何叫王改口供?結果鄭鑫宏居然在調查報告裡製作不實筆錄,指稱黃建榮有叫王改口供,也在自己的職務報告記載黃建榮有叫王改口供,並以新聞稿發布方式來嚴重毀損黃的名譽。

黃秀惠強調,黃建榮只是一個警察,他敢公開對兩個檢察官提告,不畏懼提告的誣告罪風險,最主要是要捍衛自己的清白,因為名譽是人的第二生命,尤其對執法人員,不容他們扭曲事實、栽贓、汙衊、陷害。

至於聚餐的情況,黃秀惠說,1月17日一開始原本要去錢櫃,因為沒訂到包廂,才轉往銀樓地下室,7月也是到銀樓地下室,其實兩次都是到銀樓地下室,告訴人黃建榮也請求高檢署調閱證據、證人,但全部不調;包含接受不當招待的部分,也請求調閱當時付錢的警員,調查中也不調。

黃秀惠說,已經找到銀樓地下室的前任經理,是跟銀樓承租地下室,銀樓只是二房東,不是涂誠文經營的,收費也是中等,最重要的是,消費有付錢,在場也沒有非警務人員,第一次、第二次都是檢警餐敘。

黃秀惠質疑王涂芝居然縱放社會矚目案件的主嫌郭哲敏,硬要讓郭出境,以及讓林秉文輕而易舉地在30分鐘內交保,這些都可以傳證人,通通都有證據,但不去追究她縱放,是基於什麼原因?是單純行政疏失?還是有不當對價關係?居然王出了這麼大的錯後,還要甩鍋給黃錦秋。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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