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屏東里港有位坐擁千坪農地的「田僑仔」阿伯110年9月開小貨車被警察攔檢,當場拒絕酒測,監理站對他開罰12萬元,阿伯遲遲未繳納罰單,案件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執行。分署受理後著手調查阿伯名下財產,發現阿伯除了農地還有一棟位在里港市區占地34坪的透天厝,但都已向銀行借款而有設定抵押權,執行人員為保全國家債權,迅速發函地政事務所辦理查封登記。阿伯收到分署查封公文後,到分署先當場繳納5000元,其餘分期繳納,另將申訴自己沒有喝酒受罰。
不過,阿伯回家後持續打電話向分署執行人員訴苦,堅稱當天真的沒喝酒,被開酒駕罰單實在很不甘心,書記官耐心傾聽後答覆阿伯若對於被罰不服氣,可以向原開立罰單的移送機關提出行政救濟,但是救濟或訴訟期間分署依法不停止執行,阿伯仍要繼續按期繳納罰單,否則分署可能會拍賣其不動產。幾天後,阿伯就帶著現金到分署繳清原本還有1年11個月的分期款,分署亦迅速塗銷不動產查封登記。
屏東分署表示所有的執行案件都是按照原裁罰機關處罰的金額來執行,所以建議民眾對於為何被裁罰或處罰金額有意見時,最好一收到罰單就趕緊照處分書上所說明的方式去提行政救濟,以保障自身權益。
屏東分署強力執行酒駕案件一年來,共370位欠繳人繳清或繳納部分款項,已為國庫收回1226萬元酒駕罰款。春節將至,民眾尾牙團圓餐敘宴飲機會日增,酒駕零容忍,為防止酒駕肇事一再發生,屏東分署提醒酒後切勿開車,避免傷人傷己,對於酒駕案件分署必定徹底執行,以守護用路人的交通安全。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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