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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抄襲風波 林智堅被自訴 余正煌律師列33處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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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抄襲風波 林智堅被自訴 余正煌律師列33處抄襲

論文抄襲風波 林智堅被自訴 余正煌律師列33處抄襲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影響去年對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的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論文抄襲,調查官余正煌自訴林抄襲,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方法院今(11)日開庭進行準備程序,林智堅應訊時強調沒有抄襲余正煌論文的動機及必要,所以沒有認罪問題,余正煌的委任律師則列出33處抄襲,余無端捲入論文抄襲紛爭才是受害者,因此透過提自訴來討回公道。

法院首次傳喚林智堅出庭,而余正煌也不滿林智堅不止一次無端謾罵,造成他名譽受損,同時也委任律師向台北地檢署提告林智堅加重誹謗罪嫌。

林智堅在法庭上先表示,自己是以2014年參與新竹市長選舉作為研究主題,並在指導教授陳明通指導下所完成的論文,民調是他提供的,他創作論文的過程中沒有動機去抄製余正煌的論文,當然沒有抄襲,不存在認罪問題。

不過,余正煌的委任律師吳政達則在法庭上說,台大學術倫理審定會已認定林智堅的碩士論文涉抄襲。律師並當庭提出比對表格,證明林的論文有「33段落」與余的論文類似,有些甚至用電腦複製剪貼貼上,連錯的都一模一樣。

律師說,余正煌本來並不想牽扯其中,但去年7月20日林智堅為了挽救桃園市長告急選情,竟舉行記者會提出不實的時間序列,誤導輿論風向及林的支持者,錯誤認定余是抄襲林的論文,事涉余的人格清白及任職公務機關之權益,余迫於無奈,才決定委任律師表達自己論文就巷自行撰寫。

律師說,余正煌是犯罪的被害人,不僅依法委任律師提出自訴,並提出論文被抄襲的證據,更有國立台灣大學認定「林智堅抄襲余的之碩士論文」為證,所提自訴完全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並無疑義。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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