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灣大學教授彭文正對總統蔡英文提起「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纏訟3年,台北地院今(23)日更一審下午宣判,駁回彭的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判彭敗訴。可上訴。
北院認為,原告起訴請求確認系爭論文不存在,就確認利益部分難認原告提起本件確認之訴,具有即受確認判決的法律上利益,所以原告請求確認系爭論文不存在,不具備權利保護的必要,不應准許。再者,原告請求確認系爭論文不存在的主張,亦屬無據,無從為有利原告的判決。
同時,彭文正的律師張靜在法庭內拍桌一事,北院也就張靜妨害公務及違反律師法部分,已依法函請相關地檢署、律師公會處理。
彭文正是在108年對蔡英文提起「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北院法官張詠惠一審認為論文存在與否,或蔡是否具有博士學位,都屬單純事實問題,並非法律關係,不能做為「確認之訴」標的,未經過言詞辯論,109年判決駁回。
但高等法院二審指彭請求確認的事項,是否涉及其訴訟具備保護必要的要件,法官應該開庭辯論,並進行闡明的說明義務,但北院卻不經言詞辯論,直接判決駁回,訴訟程序有重大瑕疵,110年將原判決廢棄,發回北院重新審理。
北院上月29日開庭時,蔡英文的律師連元龍提出英國倫敦大學政經學院(LSE)於1983年6月寄給蔡準備口試的通知文件、英國簽證,以及蓋有入出境章的護照正本。連元龍同時拿出一個年代久遠且脫皮的黑色紙盒,裡面裝的是已經泛黃的論文正本,部分內容則有立可白修正痕跡。
連元龍說,蔡以LSE的文件申請簽證,以備同年10月16日入境英國,且口試委員當場告知蔡的口試已經合格,這些過程也都經過台北地檢署函詢確認。蔡英文經校方通知口試合格後,在論文原稿新增第一章內容用來感謝父母、第二章則是謝詞,總計4頁,並經重新影印、裝訂後,寄給校方,所以泛黃程度才會前後不一。
彭文正的律師張靜、李震華則不承認LSE文件和論文的真實性,並表示文件是蔡英文和法務部調查局駐英辦事處人員偽造的,質疑真正的論文不可能是散頁的,論文都有立可白修改痕跡,1983年還沒有立可白。
不過,北院更審仍由張詠惠法官審理,再次駁回彭文正的「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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