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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分署兵分4路雷霆執行酒毒駕案件 趕緊繳清或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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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分署兵分4路雷霆執行酒毒駕案件 趕緊繳清或分期

新北分署兵分4路雷霆執行酒毒駕案件 趕緊繳清或分期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配合辦理「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專案」,今(20)日上午以雷霆之勢,兵分4路至21位義務人住家現場執行及查封3處不動產,義務人於住家被查封及將被查封時,趕緊到場繳清罰鍰或承諾辦理分期繳納。

新北分署指出,現年49歲的葉姓男子,住新北市土城區,分別於106年4月30日及106年7月12日吸食毒品騎乘機車,遭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各裁罰9萬元,108年間首次移送新北分署執行,但執行無著,於111年4月間再次移送執行,新北分署執行人員先於111年12月5日至其住家張貼封條,沒有遇義務人,續於111年12月20日再至其住家現場執行,實際居住其內之親戚趕緊到新北分署以現金繳清罰鍰18萬元。

現年46歲的徐姓男子,住新北市新莊區,於103年3月18日晚上10時41分騎乘機車,在新莊區永樂街一帶,被警察攔檢酒測,因5年內酒精濃度超標2次以上,遭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9萬元,於106年6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義務人僅偶爾自動繳納部分罰鍰,尚欠約2萬2000元,新北分署執行人員於111年12月20日至其住家現場張貼封條,義務人在場表示,他身上沒錢,他的母親才有能力處理,經當場撥通其母親電話,其母親向書記官訴苦表示,義務人有精神障礙,無法工作,靠其在市場打工維生,之前有不定時繳納3000元,但受疫情影響,收入銳減,經濟十分拮据,21日將拿3000元給義務人到新北分署繳納,新北分署將同意其辦理分期繳納,不會拍賣其不動產。

現年43歲的郭姓男子,住新北市板橋區,於110年10月10日晚上8時30分駕駛營業大貨車,在三芝區台2線一帶,被警察攔檢酒測,因酒精濃度超標,遭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3萬3000元,於110年2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義務人另無照駕駛大貨車及闖紅燈各1次,違規停車6次,共遭裁罰8400元,陸續移送新北分署執行。經扣押其銀行存款,共扣得約1萬8000元,執行人員於111年3月間囑託地政機關就其住家為查封登記,復至其住家現場訪視,義務人僅繳納部分欠款,只好於111年12月20日至現場張貼封條,再當場以電話聯絡義務人之配偶,其配偶趕緊承諾將於本週五前到場至少先繳納酒駕罰鍰1萬5000元,請求先不要張貼封條。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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