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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消費「盧」餐廳回饋 女子遭社維法裁罰3千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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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消費「盧」餐廳回饋 女子遭社維法裁罰3千元確定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段姓女子到台北市「築間幸福鍋物台北三民店」用餐,事後卻以LINE Pay消費付款,未獲回饋,多次到餐廳「理論」,甚至自行拖拉取用店內座椅,坐在餐廳櫃檯前出入口走道中間,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3000元,段女不服抗告,台北地院合議庭比對證人證詞及監視器畫面,確定段女行為滋擾安寧秩序,妨害餐廳營運,駁回抗告,確定裁罰。

段姓女子是在今年4月12日到「築間幸福鍋物台北三民店」,不料,到了4月26日、4月28日、5月23日及5月27日4度前往該餐廳,先以她使用LINE Pay消費付款,未獲回饋,要求店家「拿出誠意」,接著又指稱店員未戴口罩與其交談,致其感染新冠肺炎,一直表示其身心未獲實質補償,希望餐廳表示誠意,店員詢問段女需表達何種誠意,段女卻不願明確說出口,並在櫃檯前大聲喧嘩,時間很長,現場有顧客用餐情緒受有影響,未用完餐點即快速結帳離開。

段女因此被台北市松山分局依違反社維法移送,並經台北地院簡易庭裁罰3000元。段女不服,認為她是向餐廳多次表達疏失,餐廳仍不聞不問、拒絕調閱監視錄影器,她是為了和解才在5月27日再次前往餐廳,而且她身體狀況不佳,未打疫苗,確診後有嚴重後遺症,身體不適,當日復低溫下雨、衣著單薄,不得已才拿座椅坐下等待,她雖情緒激動,但因病無法很大聲說話,據此提出抗告。

合議庭審酌餐廳員工證詞,並比對監視器畫面內容,確認段女行為逾越這起事端在一般社會大眾觀念中所容許之合理範圍;且依段女之外顯行為,也足推認其主觀上有滋擾場所之故意,自屬社會秩序維護法所處罰之「藉端滋擾公司行號」行為,因此駁回段女的抗告。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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