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桃園市楊梅區一名41歲的詹姓男子積欠ETC行費617筆、交通罰單485筆,累計筆數共1102筆、欠款金額逾17萬元未繳納,經移送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詹男銀行存款被桃園分署扣押後表示「快活不下去」,卻被桃園分署發現繼承父親一棟透天厝故意不登記,且並不是沒能力繳納,如拒繳將面臨法拍下場,詹男迅即辦理分期繳納。
這名詹姓男子案件移送執行後,先遭桃園分署扣押銀行存款1萬多元,詹男在11月初寫信向桃園分署哭窮,表示存款扣押讓他生活快過不下去,提出銀行存摺明細、水電費帳單、子女安親班支出資料,希望撤銷存款扣押命令。
不過,桃園分署查看詹男名下財產,除了薪資及一輛16年老車以外,確實沒有其他財產。再查看詹男的收支狀況,卻發現銀行存摺明細裡,有房貸及火災、地震保險費支出。繼續追查結果,發現詹男住的透天厝,屋主仍登記在今年5月份過世的父親名下,詹男是唯一的繼承人,房貸、火災地震保險費從詹男的銀行戶頭自動扣款支應。
詹男因擔心罰單沒繳,繼承房子後會被法拍,所以遲未辦理繼承登記。桃園分署告知詹男,拒繳交通罰單,繼承之透天厝將面臨法拍下場,詹男擔心不動產遭拍賣,立即辦理分期。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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